1、一般规定
1.1冬期进行地基与基础施工的工程,除应有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外,根据需要尚应提出地基土的主要冻土性能指标。
1.2建筑场地宜在冻结前清除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地表积水,并应平整场地与道路。冬期及时清除积雪,春融期作好排水。
1.3对建(构)筑物的施工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及轴线定位点的埋设应采取防止土壤冻胀、融沉变位和施工振动影响的措施,并应定期复测校正。
1.4在冻土上进行打桩和强夯等所产生的振动,对周围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隔震措施。
4.1.5靠近建(构)筑物基础的地下基坑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相邻地基土遭冻的措施。
2、地基处理
2.1重锤夯实地基的施工,应在地基土不冻结的状态下进行。并可采取逐段开挖,逐段夯实方法施工。在开挖时宜预留土层厚度,待施夯前再挖除增留部分。对已冻结地基施夯前应采用解冻方法,待地基土解冻后方可施夯。在砂土地基上施夯需要向基槽内加水时,宜掺入氯盐防冻剂,其浓度应根据气温条件通过试验确定。
2.2在整个冬期均可进行强夯法加固地基的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强夯施工时,施工技术参数应根据加固要求与地质条件在场地内经试夯确定,试夯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的规定执行。
2.2.2不应将冻结基土或回填的冻土块夯入基础的持力层。回填土的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3.5节的有关规定要求。
2.2.3在粘性土或粉土的地基上进行强夯,宜在被夯土层表面铺设粗颗粒材料,并应及时清除粘结在锤底上的土料。
2.2.4冬期施工应及时推填夯坑并平整场地,其推填料不得有冰雪及其他杂物。
2.2.5强夯加固后的地基越冬维护,应按本规程第12章有关规定执行。
3、浅埋基础
3.1浅埋基础施工时,同一建筑物的基础应座落在同一类冻胀性土层上,不得座落在一部分有冻土层另一部分无冻土层的情况。
3.2录残留冻土层厚度。残留冻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3各部位基础施工时应同时进行,不得在同一建筑中一部分基础进行施工,一部分未施工而使地基遭到晾晒。基础施工毕,应及时回填基侧土。
3.4在基础施工中,不得被水或融化雪水浸泡基土。
4、桩基础
4.1在已冻结的地基土上施工挤土桩时,当冻土层厚度超过0.5m时,冻土层宜采用钻孔引桩(沉管)工艺,钻孔直径应小于桩径50mm.也可采用挖出冻土或局部融化冻土等措施进行桩基础施工。
4.2混凝土预制桩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桩的起吊、运输、堆放应符合本规程第11章的有关规定要求。
4.2.2当桩采用焊接接桩时,其焊接和防腐要求,应遵照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