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东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项目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做到“两型五化”,进一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安全文化。做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杜绝刑事案例发生,保障社会稳定。
二、实施措施
1、整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标五规范”,以省、市、区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与各项目部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抓工作落实。
2、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相关科室到工程项目经理直至生产个人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现行规定和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前做好季节变换的各项技术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
4、认真做好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5、加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创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三、奖罚办法
1、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予以表彰,同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奖励人民币200元。
2、处罚
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人民币2000元,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罚款人民币500元。
市、区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现场,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能报批评。
凡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视责任程度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2000元(不含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针对我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死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5%。
(4)措施
1)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曾繁景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4)做好书面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达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75%;合格率100%,不合格率为零。
(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新工人教育达到100%。
(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
(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100%。
(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和“四口”防护率达到100%。
(7)各项合同签定率达到100%。
(8)安全报监率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
五、文明施工目标
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挡。
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达标率100%。
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100%。
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到100%。
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100%。
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7、措施
(1)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高志龙
同志。
(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4)力争创省、市、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