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机工程学的事故致因理论(如下图所示),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人、机、管理和环境四个方面的因素。根据统计数据,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不到事故总数的10%,因此这里主要分析其它三方面的原因。
1.人的原因
由于建筑行业相对而言门槛较低,且所需要的劳动力较多,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因而许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较弱,安全操作技能较低,自我救护能力较差,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和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本身也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管理原因
管理薄弱的体现有很多方面,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安全投入不够。一般来说,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且大多数企业认为安全是一种纯粹的消耗而没有产出,因此往往缺乏足够的激励加强安全方面的投入,从而使得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是政府监管薄弱。对于许多国家而言,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整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相对落后,政府的资金不是很充裕,带来的必然是重点发展生产,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安全的监管。这从发达国家的历史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3.环境的原因
建筑业的生产方式具有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内在特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工程项目具有单件性的特点。单件性是指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项目,不同项目事故风险的多少和种类都是不同的,同一个项目在不同的阶段的风险也不同。从业人员必须在不同项目、不同施工阶段面对不同类型的风险。
第二,工程施工具有离散性的特点。离散性是指作为一线生产者的建筑工人,在生产时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尽管有各种规章制度,但在面对具体问题时,他们不得不依靠自己的经验作出判断。这样就增加了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的风险。离散性的特点还决定了建筑业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频率比较低,因为一个危险源直接伤害的劳动者的数量通常是比较少的。
第三,项目受环境和施工组织的影响导致安全防护设施落后于施工过程。建设项目施工大多在露天的环境中进行,工人的工作环境较差,包含着大量的危险源;又因为一般的流水施工使得班组需要经常更换工作环境,因此相应的安全防护往往跟不上施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