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隐患
1、井下作业地点排水系统未形成。
2、采掘工作面排水点未安设一用一备两台水泵。
3、采掘工作面无计划、无措施揭露落差3米以上断层或陷落柱。
4、作业地点涌水在5m3/h以上。
5、掘进工作面违反“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或不进行探放水班班交接。
6、井下队组搬家倒面一周内未进行防治水避灾演练。
7、井下作业地点地质水文条件发生变化,未汇报、未采取措施组织生产。
8、巷道未按中、腰线施工。
二、一般隐患
1、排水管路变径或水泵距离工作面较远。
2、探放水牌板悬挂位置不符合要求、填写错误或未认真保护。水仓未设护拦、参数牌或警示标志。
3、采掘工作面无计划、无措施揭露落差3米以下断层或挤压带。
4、作业地点有渗水、淋水、涌水等情况。
5、对中、腰线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
6、水仓水满溢出、水仓淤泥超过容积1/2或巷道积水。
7、打钻地点排水未进行沉淀过滤。
8、综采工作面采高超规定或向采空区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