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具备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而建筑的结构则是满足满足这一基本功能的根本因素。而建筑结构是由建筑工程的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构成,它们是时建筑工程的受力体系,建筑结构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是否安全。在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而对于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验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主体结构作为整个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工程部分,但在进行实际的验收时,验收工作不一定很规范,本文根据相关建设法规和标准,对建筑工程中主体结构的验收方法进行分析探讨。
验收程序
在《健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明文规定:“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在对主体工程所包含的一些子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建立在此基础上,再对主体结构部分的工程进行验收。从上述的规范中可以看出,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担任验收的组织者,由于主体结构在技术性能上要求十分严格,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而一些主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都是由工程质量和技术部门管理,因此除了施工单位的项目及质量负责人要参加验收之外,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以及技术部门的负责人也要参加验收工作。
除此之外,根据我国一些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对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的过程中要充分合理的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因此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时,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也应该参加。
验收过程中的要点
2.1施工技术资料
在主体工程完成之后,能看到的仅仅是工程的外在实体结构,一些项目是看不见的,为了全面对工程主体结构的掌握并验收,应该结合检查一些施工技术的相关资料,把资料列入分析判断主体工程结构质量的依据。
在检查施工技术的相关资料时,主要是检查一些对个项目质量的控制资料以及检验功能接安全性的资料。概括总结之后,主要包括:①一些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②有关施工试验的资料。③见证试验的相关资料。④一些隐藏工程的验收记录。⑤建筑物的一些相关高度记录。⑥有关建筑物沉降的测量记录。
通过对以上资料的核查,在保证各项资料都有签名盖章的情况下,将统一施工部位同一时间的施工资料进行对比,检查看有没有不相符的地方,依据检查测量的时间、次数以及结果有没有问题,来判断资料的真实可靠性,检查各项实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资料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一些相关的规定。
2.2对主体结构实体进行抽样检测
工程质量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能保证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实体的质量。在《健筑工程施工质薰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八条以强制性条文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在进行抽样检测工作时,要根据施工的进度和不同的结果形式要有侧重点和区别。由于一些相关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抽样检测工作是和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的。主体工程是整个工程中相当重要的分部工程,其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以及网架和索膜等,而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是最常见的两种结构类型。下面将进行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这两种结构的实体抽样。
(1)抽样的项目。对砌体结构的工程,主要抽样检测的项目是主体结构中的钢筋的规格、位置、数量以及保护层,砌筑砂浆的强度,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对混凝土结构的工程,抽样检测的主要项目就是主体结构中有关梁、板、柱、墙的混凝土强度,受力钢筋规格、位置、数量以及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等。
(2)检测单位和方法。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九条以强制性条文规定:“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进行主体结构的实体抽样时,检测单位应该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同时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检测人员也要持证上岗。在现场检测时,可以采取回弹法接回弹超声综合法等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如果采用回弹法时,要对混凝土表面的碳化深度要进行测试。可以采用雷达法或者电磁阀测试钢筋的位置和受力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在测试时尽量选择钢筋较稀少的区域。如果没有仪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局部破损的方法,但在检测的过程中,一定要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及事后修补措施。一般才有回弹法或者是贯入法检验砂浆的强度,要对砂浆的碳化深度进行检测。
(3)检测结果。检测的结果要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如果抽样检测的结果和设计规范要求不相符时,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和分析。如果抽样检测的最终结果最终确实存在问题时,应该根据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规文件进行处理。
2.3观感质量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十条以强制性条文规定:“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观感质量的评定是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工作的一个环节,也作为一个控制要点,根据观感的质量对工程进行相应的评估,对于某些差的检查结构要进行返修,到合格为止。
结束语
主体工程部分在整体工程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因此其验收工作也显得很重要。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从而确保工程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