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立施工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进场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2)、建立组织机构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3)、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整理汇总相关资料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客观原因,可能出现施工安全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2)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汇总出具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按该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修改,如需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通过有效的监理手段有效地把整个工程的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主要职责
⑴、施工安全
a、制订安全监理程序,确定安全监理人员并报业主批准;
b、调查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
c、制订并落实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①、基础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②、土建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③、公用设施、设备安装安全监理措施。
(2)、对施工单位进行的监理措施
a、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方案,并利用各部门职能进行协调;其次,充分发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现场旁站监督的作用,在对质量、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的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交通安全等一并监督。
b、广开渠道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和理解。
c、完善有效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在施工前要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经常召开安全会议,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避免麻痹思想。
(3)夜间施工:
a、安全警示设施除白天施工应设置的设施外,夜间施工应在施工区增设频闪灯等警示灯具,增设施工提示牌。
b、夜间施工时应增设夜间照明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照明,保证施工的顺利实施和车辆的正常营运。夜间施工时应备有联络工具,保证施工现场的通讯畅通。
c、夜间施工时应与交警部门及公路职能管理部门协调,现场应有交通职能管理部门现场安排专职人员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