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要在新开项目开工前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实施。被批准后的安全技术交底方案,由项目总施工长或施工员组织并主持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交底会必须事先通知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参加。大的新开施工项目施工前交底项目总工、总施工长等必须参加(具体由项目总工确定)。安全技术交底是由技术人员对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人员的交底。为此,施工员对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结果负责。技术、质量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对实施过程控制负责。如果出现问题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安全人员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因不能很好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及相关管理人员,视损失程度将分别责任予以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专职质量安全人员对其违章作业、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权做停工罚款处理,以减轻后果和影响。
1.交底的具体要求:
(1)逐级交底制度,由总承包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
(2)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交接底应当书面形式。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规程;
(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3.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单独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双方在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主要是防止走过场,并有利于各自责任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