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砌石结构现场安全检测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具体实施的检测项目可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与现场检测条件确定。
1石材检测;
2砌筑砂浆检测;
3砌石体强度检测;
4砌筑质量与构造检测;
5砌石结构损伤与变形检测。
3.6.2检测单元、测区和测点要求参照GB/T5031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3.6.3石材检测包括石材强度、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抗冻性能、石材品种等检测项目。
3.6.4石材强度可采用钻芯法或切割成立方体试块的方法检测,检测操作应按照GB/T5034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3.6.5砌筑砂浆检测包括砂浆强度、品种、抗冻性和有害元素含量等检测项目。
3.6.6砌筑砂浆检测可采用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砂浆回弹法、点荷法、砂浆片局压法。检测方法选用原则及检测操作应按照GB/T5031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3.6.7砌石体强度检测可采用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切制抗压试件法。检测方法选用原则及检测操作应按照GB/T5031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3.6.8砌石结构变形与损伤检测包括裂缝、倾斜、基础不均匀沉降、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及人为损伤等检测项目。
3.6.9砌石结构裂缝检测遵循以下规定:
1测定裂缝位置、裂缝长度、裂缝宽度和裂缝数量;
2必要时剔除抹灰确定砌筑方法、留槎、洞口、线管及预制构件对裂缝的影响;
3对于仍在发展的裂缝,应定期观测,提供裂缝发展速度数据。
3.6.10砌石结构砌筑质量与构造,以及其他项目的检测,可参照GB/T5034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应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3.6.11砌石结构现场安全检测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原有检查观测资料的成果摘要;
3检测内容和方法;
4检测资料成果分析;
5对砌石结构安全状态的评价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