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招标文件建设方对工期的要求,确定本工程分阶段工期管理目标
为:
本工程计划自20**年10月15日开工,20--年3月1O日竣工(正式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确保在开工后50天内完成±0.000以下工程;
确保在开工后125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工程;
总工期为330日历天。
保证措施:
1、编制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操作顺序,特别在综合装饰阶段安排好各工种的交叉作业,以免发生工种间的矛盾。
2、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和施工机械,避免发生因劳动力不足或机械不到位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
3、提前联系材料,联系材料时,充分考虑材料的复试时间,保证材料能及时到场。
4、提前联系各种质监或安监部门的检查验收,如在主体结构施工中,砖砌工程及时跟上等。
5、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实行跟踪监测,每周举行一次内部工程例会,分析计划进度跟实际进度的差距,及时解决不利于施工进度的问题。
6、进度的优化调整
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取得业主及有关专业分包单位认可后,进行优化,计算最迟开始、最迟结束、总时差、早开始单时差、迟开始单时差、段间间隔,根据资源条件用网络技术进行优化。
7、编制周作业计划
⑴施工开始后,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系统,编制详细的周作业进度计划。
(2)按总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每周计划,周计划的主要工序作业时间必须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规定,如有变动,必须有详细说明和补救措施。
(3)总进度计划的工序划分成工种的小工序,规定每工种的作业位置、作业起止时间。
(4)周作业计划交各施工队、分包单位讨论和协调,最后经周生产会议发布,交由各施工队、分包单位,向班组交底,严格履行。(5)定期的协调会,应汇编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原因,进行协调调整,保持计划的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