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基础
第一条 各级各部门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到所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责任,抓好关键环节,言行一致,亲力亲为,扑下身子抓安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条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公司→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分厂)—班组(包括分包商班组)→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压力传递链,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
第三条 加强安全工作考核。公司对各二级单位加大安全包保责任书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中落实对施工安全工作的考核要求。各二级单位加强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力度,制定并执行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评价办法。
第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施工安全事故中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 定期分析施工安全工作。公司定期召开施工安全分析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施工安全分析会,对各项施工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落实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提高施工安全工作的针对性。
第六条 加强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和动态管理。各二级单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计划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公司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后续工作。把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内容之一,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七条 公司通过公告通知、会议、文件、传真、邮件、电话等各种手段,在第一时间将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工程现场,保证现场执行的广泛性和时效性。各级管理人员应准确把握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现场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组织项目负责人、总工、安全人员参加由华北网公司的基建安全管理培训班。组织“持票人资格”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公司发文确认。项目部开工前、各工序开始,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培训教材》、“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多媒体宣教片”及配套“口袋书”、输变电工程现场施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等为主要培训材料,开展针对一线施工人员和各级基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使施工人员清楚应注意的事项,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强制标准、职业伤害、应急自救避验方法、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知识。
第九条 强化安全监察体系建设,加强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完善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分包商上下贯通的安全监察体系,建立从公司到项目部,再到现场分包商的紧密联系、运转通畅的安全工作机制,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消除安全管理渠道不畅通、现场落实效率低的问题。
第十条 梳理完善和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近几年国家、上级单位的最新要求,对现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安全责任更加清晰、工作要求更加明确、与上级要求更加符合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对各种帐表册卡进行整理,使记录能够更好反映安全管理过程。
第十一条 推行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公司每季度出版一期安全文化电子期刊,宣传上级有关安全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理念,树立现场先进典型,曝光违章问题。
第十二条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执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积极参加国家电网公司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加强对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执行标准的研究。以落实安全防护标准化要求为重点,切实消除现场安全防护隐患。
第十三条 依据工程情况,在认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按“管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规范安全设施和安全文明设施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所发生费用的票据。安全措施补助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移作它用,并按业主要求上报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坚持安全例会、安全活动日、安全工作票、安全监护、安全检查等制度,开展常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常规工作开展的效果,保障要求、制度、措施的执行,提升问题整改力度,促进安全隐患治理。
第十五条 公司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工程项目安全巡查,各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分厂)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突出公司安全计划的执行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强化工程分包全过程动态管理。对分包队伍施工能力进行评审,严格准入审核。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重点加强分包商和人员文件宣贯教育,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能够及时有效覆盖到所有分包单位和人员。对劳务分包人员实行与员工“无差别”管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第十七条 抓好施工安全方案管理工作。强化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提高措施方案的编制水平,保障安全措施的现场到位。切实解决施工安全方案中措施不具体、不完善、不准确、可操作性差,以及交底不充分、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第十八条 全面及时掌握施工安全信息。畅通施工安全信息通道,完善信息上报体系,确保信息掌控及时、完整、准确,掌握公司重大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对掌控的安全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将安全信息报送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九条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资格审查,审查上岗证件的有效性,不得使用非合格专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加强机械工器具管理,重视施工机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要求,重点落实对老旧机械、分包单位机械、外租机械的管理要求。强化对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提升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第二十一条 深入开展现场“反违章”活动。各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制订“反违章”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深入治理违章行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无违章工地”建设和先进个人竞赛活动。项目部要创造常态化的“反违章”氛围,制定办法,鼓励全员关注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全员纠违章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公司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管理检查评价标准,作为指导、评价项目部安全管理标准。项目部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操作性;加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资料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可追溯性。
第二十三条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日常工作。项目部严格执行检查安全例会制度,全面落实文件审查、人员管理、检查监督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利用数码照片加强现场安全动态管理的规定,保证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第二十四条 组塔施工做好各方向地锚规格及埋深,工器具规格及机械运行情况,抱杆系统、制动系统,各岗位操作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根据抱杆规格,严格控制单吊重量,严禁超负载起吊。
第二十五条 架线施工做好地锚规格及埋深、工器具规格及机械运行情况、各连接部分的受力状况及连接工具状况、接地场所接地情况、跨越架搭设情况、各岗位操作人员到位情况、通信情况的检查。放线过程中,放线施工班组在每日施工前除按安全规定执行“三交”以外,每日施工前必须检查各处重要跨越处通讯是否畅通,在未得到全体到位及通讯未全部接通前禁止施工。所有跨越架禁止锚固任何受力件,导引绳需临时锚固时应另设地锚。
第二十六条 加强人员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关爱职工,关心职工生活,安排好饮食、休息等各项后勤工作。
二、控风险
第二十七条 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制度,对下一阶段的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建立分级管控的风险清单,分级落实管控措施。在施工作业前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结合现场实际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落实预控措施;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风险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控,通过开展安全巡查、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通报检查结果,对风险较大的项目实施不间断跟踪,掌控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管理和预控。对于工程中的临进带电体作业、停电作业、带电跨越及施工条件复杂作业公司将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条 通过安全专项检查治理降低风险。公司适时组织开展分包、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机具、施工用电、防火防汛、跨越架、应急等专项检查。确保重大风险及时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部要针对自身管理和项目特点,不定期开展上述专项自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 开展安全性自评价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高峰阶段,组织项目部对自身安全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价,并整改闭环。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业主单位安全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第三十二条 加强施工作业前的风险辨识和预控。各施工工序开工前,项目部在施工作业前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结合现场实际准确识别作业安全风险,落实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有效控制分包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监督若干重点要求》,完善分包商管理中各专业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分包工程安全监督。在强化资质准入、人员取证、协议签订、机具配备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后的跟踪管控,确保安全教育、工程交底、机具检查、措施实施等真正落实到位;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考核,项目部按协议要求预留安全保证金,并严格进行考核;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分包商考评力度,不断强化分包商的主体意识,激励其主动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完善自身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自我约束激励机制。
第三十四条 防止疲劳作业增加施工安全风险。依据气候特点,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加班施工,禁止连续长时间加班和疲劳作业。加强工期紧张项目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分析查找“抢工期”现场的安全风险变化,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落实专项防控措施。
第三十五条 防范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的风险。工程现场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做好“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沟坑槽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的防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利用技术手段降低施工安全风险。跟踪先进安全技术信息和应用情况,加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防事故
第三十七条 防范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文件不规范、落实不到位引发事故。施工作业前,必须按照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安全方案,并按规定报经公司、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审查批准。在施工前,组织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交底和签字。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组织指挥人员严格按批准的安全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施工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施工要求。
第三十八条 防止发生可能造成群伤群亡的垮塌事故。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地质条件复杂的高边坡、深基坑、大体积混凝土浇制、组塔架线等施工作业进行排查,加强施工方案审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对跨越施工和停电作业进行分级管控,对重大跨越施工和停电作业,公司派人进行过程监护。各级安全、技术人员按到岗到位要求,在作业时,必须在现场指挥,指导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第三十九条 防止发生分包安全事故。坚持多年来有效的分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分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重点措施,重点加强对组塔、架线施工等方面的分包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主体工程专业分包、录用资质业绩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等错误做法。
第四十条 防止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建立机械台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对施工机械及各类工器具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确保工况良好。对存在缺陷的施工机械,及时修复或更换,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坚决淘汰,严禁“带病”运行。
第四十一条 防止发生施工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杆塔和构架上下通道设置防坠落装置,足额配备各类安全自锁器、水平安全绳或防坠落装置。开展高处作业安全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学会正确使用防护装置,保证高处作业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二条 防止发生因施工原因引发电网、设备事故。加强带电跨越施工、变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安装调试质量管理,严格进行设备试验检验,杜绝因安装调试质量引发事故,防止因设备缺陷影响启动期间及投运初期的电网安全。
第四十三条 防范因立体交叉作业管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事故。项目部要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人员组织,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时,由项目部负责设专人进行监护,各方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商定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制定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不同作业面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第四十四条 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强制性规范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促进临时施工用电设施标准化。项目部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保证临时电源箱严格按要求配置漏电保护装置,保证施工用电电缆处于健康状态,接头牢靠、绝缘可靠、敷设规范。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明确专人操作,加强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第四十五条 防范应急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扩大。各单位、项目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公司安监处审核。要按预案规定落实责任和措施、组建应急队伍、培训人员,加强应急物资的准备和维护工作,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按规定上报,严格执行现场处置方案,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
第四十六条 防止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收集相关事故案例,认真学习事故快报,定期开展同类问题的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闭环。严肃处理未认真开展事故防范工作、重复发生同类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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