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地开工前由施工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安全主管、安装队队长、安全员对现场临边洞口部位数量进行统计、全面清查,找出隐患点。
2、 施工副经理负责与总包协调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总包配合防护。
3、 当总包配合不到位时由安装队进行防护。
4、 防护设施要求达到(第七条)现场安全设施操作规范要求。
5、 由施工副经理和项目安全主管负责对安装队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达不到要求必须整改合格。
6、 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合格严禁开工。
7、 由安全项目安全主管负责编绘现场临边洞口位置图,作为工人进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