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提高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一、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重伤事故为零;
3、轻伤事故率年控制在3‰以下;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
2、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坚持开展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制定计划,抓好落实,不走过场,整改处理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隐患。
5、坚持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安全月会及安全活动分析制度,交流总结安全管理工作,掌握了解安全工作动态,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7、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8、安全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增强责任心,认真工作,严格监察。
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0、及早制定防汛工作计划,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做好各种准备,安全度过汛期,保障安全生产。
11、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和危险点预控工作,规范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养成练好的作业习惯,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12、做好防寒防冻工作,要有明确的措施,做好准备防患于未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3、加强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资质审核制度。经资质审核合格的外包队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二、安全指标目标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施工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3、按照相关国家的规程、行业标准、规章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目标管理措施:
1、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随身携带,以备主管监督部门随时检查,如经发现没有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按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统一安排进行。
3、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三、文明施工目标
1、根据本公司及工程质量总目标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争创年度文明施工企业。
2、各施工单位同时要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将尘土及噪音控制在标准以内。
目标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砖砌围墙禁止砌筑空斗墙和使用粘土砌筑或抹面。不得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垃圾、机械设备等。围挡墙应结合企业文化和周边环境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亮化。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对围挡墙进行验收,每日检查并做好检查观测记录,特别要加强恶劣天气的安全检查,确保围挡墙稳固、美观。
2、临建设施:建筑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严禁在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等危险区域设置临建设施。应按规定要求,临建设施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做到布局合理,达到牢固、美观、保温、放火、通风和疏散等要求。单层临建设施檐口高度不低于2.8米,不得使用石棉瓦盖顶,严禁使用“菱苦土”活动板房和在建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3、生活设施:施工现场应为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应做到单人单床,设置餐具柜,并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伙房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定期查体,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炊事用具应定期消毒,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物;厕所应采用封闭、水冲式,设专人管理,定期喷洒药物,防止蚊蝇孳生;淋浴室应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娱乐室应配备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具;卫生室应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饮水室应设置保温桶,确保饮水卫生。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必须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堆放,设置标识牌。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
5、控制粉尘污染: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6、控制噪音污染:施工现场要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对使用电锯、电刨等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进行封闭作业;装卸物料时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 ,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控制大气污染: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8、控制污水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不乱排污水;合理设置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经沉淀净化后方可排出,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9、垃圾处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在施工现场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刷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