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墙
1.不得在施工围墙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2.在施工围墙外侧设置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警示标志。
3.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
(二)组装式活动房
1.应有产品合格证,且采用阻燃性产品。
2.应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
3.搭设在空旷、山脚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4.在坠落半径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三)楼面、屋面堆放材料
1.应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均匀布置,不得集中堆放。
2.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四)高切边坡
1.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
2.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高切边坡,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3.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不得先切除坡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