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坑支护
1.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作业。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超过2m深的基坑四周要有两道栏杆的护栏,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搭设1:3的专用通道。
6.止水帷幕未渗漏水,做好地下水排水及监测。
7.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8.机械开挖土方及回填,应确定作业人员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的安全措施。
9.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要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积土、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等与槽边距离要大于设计规定。
10.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井点降水的要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坑边要防止坑外的水流入基坑中冲刷坑壁。
11.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发现支护产生局部变形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临近建筑和重要管线、道路也应进行沉降观测。
12.施工机械进场要验收,司机要交底、要持证上岗,挖土机开挖程序、作业位置要有方案。
13.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坑内作业有防中毒、防火和充足的照明等措施,垂直作业有上下隔离防护措施,有足够的照明。
1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15.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16.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安装后,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作业。
2.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有符合实际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交底详细、具体,符合施工方案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
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模板拆除应经拆模申请批准,拆模强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7.各类模板存放整齐、不超高,大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在绑扎钢筋、粉刷墙面、支拆模板时作业人员如无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9.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0.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11.支撑系统、支模立柱的材料、立柱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的底座、垫板的尺寸材料符合规定,不得用砖块钢模板作垫板模架载荷不得由外脚手架承担。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2.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1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14.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15.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16.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安全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
良好,绑扎要牢固。
17.模板制作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木工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8.高处2m以上作业要有可靠的施工立足点(如操作平台层高3.2m以上的支撑工程应先搭设操作架后进行支模,作业面的孔洞下设安全平网,临边有1.5m以上的双排防护栏杆或其他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措施)。
用效,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手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模板,严防模板大册幅度摆动或碰到其他模板
20.筒模可用拖车整体运输,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用拖车运输,车上严禁坐人。
21.在现浇结构安装作模板时,必须将悬挑部分固定、位置调整准确后,方可摘钩,外模安装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22.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严禁人员随大模起吊。
23.大模板必须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24.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大模板串连起来,并同避雷接通,防止漏电伤人。
25.大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残余混凝土,并涂刷脱板模剂,在清扫和涂刷脱离剂时,模板要临时固定好,板面相对停放的模板之间,应留出50~60cm宽的人行道,模板上方要用拉杆固定。
26.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27.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28.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29.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