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轨道衡班长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轨道衡班长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全面负责与轨道衡有关的工作。
2.1.2 监督、检查轨道衡值班员的业务工作并对轨道衡值班员进行严格考核及管理。
2.1.3 定期申报衡器的校验标定,配合检定人员完成检定工作,确保轨道衡在有效状态下正确使用。
2.1.4 指导轨道衡值班员正确使用轨道衡,对轨道衡精心维护和保养,确保轨道衡能准确、稳定、安全、可靠的使用。
2.1.5 指导机车司机按轨道衡要求的速度行驶,对过衡机车的车速进行监督,严禁机车通过台面时超速行驶、刹车制动等现象发生。
2.1.6 制订轨道衡检修计划,配合检修人员作好轨道衡的检修工作,负责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
2.1.7 检查、审核被称量的车号、车辆自重量的准确性,审查过衡单及过衡记录,核对盈亏吨数,核实运途损耗,对过衡亏吨的车辆作好记录,填写盈、亏吨通知单,配合燃料管理对外办理亏吨索赔工作。
2.1.8 申报轨道衡用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及与轨道衡有关的计划。
2.1.9 配合统计、燃料核算等岗位编报出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2.1.10 按要求管理好轨道衡的各种设施、物品、器具材料及配件。
2.1.11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2 工作责任
2.2.1 负责轨道衡的安全运行,是全班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2.2 对轨道衡的正确运行、事故处理和检修的安全措施负责。
2.2.3 对本班人员值班经律和劳动细律等进行检查、监督。
2.2.4 制止和纪正违章作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轨道衡值班室。
2.3 工作关系
2.3.1 行政上受燃料主管的领导,技术上受技术专工的指导,安全上受各级安监人员监督、指导。
2.3.2 是本班各岗位的领导者、指挥者和组织者,有权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配和分工。
2.3.3 当设备出现缺陷需要检修时,要根据工作责任及时与检修人员联系处理。
2.4 文明生产要求
2.4.1 分管卫生区内无积煤、水、灰、油垢等杂物,做到干净整齐。
2.4.2 搞好设备卫生,做到设备物见本色、标志清晰,有关用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掌握电力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燃料管理基本知识,计量法规的基本知识。
3.2.2 掌握安全用电常识及注意事项,消防知识。
3.2.3 掌握轨道衡的规格、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及保养知识。能画出工作原理图。
3.2.4 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打印机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
3.3 政策法规
3.3.1 熟知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计量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本厂燃煤监督规程中与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3.2 了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消防规程中与本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4 技能要求
3.4.1 能正确绘制工作程序图。
3.4.2 能熟练操作设备。
3.4.3 能快速准确的记录被称量的年号、车皮自重。
3.4.4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4.5 能正确调用动态称量、静态称量、自检零点跟踪检定应用程序。
3.4.6 能配合检修人员完成衡器的检修、检定及调试工作。
3.4.7 能正确填写值班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3.4.8 能准确使用消防器材和用具并能对中毒、烧伤和触电等过程进行紧急救护。
3.5 任职资格
3.5.1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