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方式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分为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两种方式。
1·行为监察
行为监察指劳动安全卫生监察部门对企业在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行为方面进行的行政监察。行为监察的目的和作用是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要严肃纠正和处理。
2·技术监察
是指对物质条件的监察。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的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使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技术监察的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常常需要专门的检测检验机构提供数据。技术监察多是从“本质安全”上着手,是监察的重要内容。
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程序
是指监察活动的步骤和顺序,一般包括:
1·监察准备
指对监察对象和任务进行的初步调查了解,是监察过程的开始。监察准备包括:确定检查对象;查阅有关法规和标准;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和安全卫生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等。
2·听取汇报
深入被监察企业听取企业领导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汇报。
3·现场调查
实地了解作业状况,包括生产工艺、技术装备、防护措施、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采访工人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安全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4·提出意见或建议
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通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指定完成期限。
5·发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或《劳动安全卫生处罚决定书》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是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责成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或纠正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的指令性书面通知书。《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有关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正常进行而提出的限期整改的要求。
企业接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不作改进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发给《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处罚决定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处罚决定书》是一项经济制裁措施,是教育有关企业或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手段。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部门根据监察情况,对需要限期整改的企业下达《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对逾期不作改进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发出《劳动安全卫生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