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逐步到位,农村供电所作为供电企业的派驻机构,农电人员纳入供电企业,人数明显减少;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和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移交供电企业,农电资产迅速增多。这使农电事故的几率加大,增大了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当前,如何针对体制改革后电力产权、人权的延伸,调整原有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农电安全管理,合理规避安全风险,使农电安全管理水平在很短的时间内与主业接轨,促进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是摆在基层供电企业面前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1 农电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各项农改举措的稳步推出,尤其是农网改造的全面实施,农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就面上而言,农电安全基础仍很薄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
1.1 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农电人员,包括基层少数领导同志安全意识不强,在农网改造过程中重建设进度,轻安全管理,不注重改造后农网的运行和维护,不能坚持定期巡线和消缺。更严重的是,事故发生后,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方设法瞒报或不报,以致事故原因不能查清,事故教训不能吸取。
1.2 农电人员总体素质偏低
本次农电体制改革中,农电人员文化、技术水平低这一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本次主要对年龄超过45周岁或者学历未达到初中的414人进行了清退。目前,在录用的538名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中,高中及以上学历302人,占53.6%。与体制改革前的43.7%相比提高不多。显然与其所承担的工作量、安全责任和社会责任是不相吻合的。当前,农电人员文化、技术水平低,而且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已制约农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1.3 农电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较差
长期以来,农电安全管理自成一体,未很好地纳入业主的安全管理体制,实行粗放型管理,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制约办法,农电安监队伍建设、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许多安全管理的做法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甚至流于形式。再加上农电工作点多面广,近几年农网改造压力又很大,致使农电安全管理明显滞后于主业的安全管理,已成为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块“心病”。
1.4 农电设施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虽然,近几年已投入巨资对农网进行了改造,但标准偏低,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很少,还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于解决,如接户线、农户内部装置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安全隐患等。
2 体制改革后有关农电安全的几个变化
随着农电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到位,农电安全管理的范围、责任和社会期望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2.1 农电安全管理的范围增大
农电体制改革前,供电企业的农电部门代表政府及行业施行宏观管理。随着电管站改为供电所,划归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供电所受供电企业委托,承担所辖供电区域内低压电网的建设改造、运行和维护管理责任,随着“农电”内涵与外延的扩大,安全责任明显加重。
2.2 农电事故的责任加大
《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按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农电体改前,产权属集体所有,在出现触电伤亡事故或其它法律纠纷后,只负一定的管理责任。改制后,供电企业成为电力设施的所有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3 农电队伍面临的问题影响安全生产
体制改革前,供电企业对电管站实行的是松散管理,电管站在人、财、物上都有较大的自主权,而且,由于电价电费管理漏洞较多,农电人员安全责任和工作压力不大,但收入相对较高,农电职工是当地比较“吃香”的一个职业。体制改革后,农电职工人数大大下降,工作量大大增加,要求也大为提高,如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供电所创建等活动,使农电职工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和安全责任。但农电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收入待遇未跟上,挫伤了广大农电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出现部分农村电工转而从事其他工作,增大了农电安全管理的难度。
2.4 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的加大
农村电力设施运行环境是线长面广,布点分散。当电力资产移交后,电力设施的防护难度进一步加大,如:农村配电变压器、10 kV延伸线路和380,220 V线路的运行、维护矛盾突出。首先是来自大自然的威胁使维护管理难度加大。其次是由于电力设施的分散性,电力设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目标,给供电企业及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损失。三是由于资产属性的改变,架空线下地面障碍大。改制前,这属于各用电村的行为,改制后,由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房、开挖及树(竹)障碍必将增加供电企业管理难度,尽管《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从法律上给予了支持,但在法律观念较为淡漠的农村,必然要让供电企业付出艰苦的努力。
2.5 乡(镇)、村及农户的协调难度加大
城乡电网的一体化管理将原各乡(镇)所管电管站的人、财、物交由供电企业管理,虽然对规范农电市场,杜绝“关系电、人情电、权力电”有积极的作用,但必将影响某些人的利益,使其对农电安全的重视度降低。表现在:对农电安全的宣传,对供电所的支持力度,对电力设施保护、事故的处理等方面。再加之供电企业对农电管理已过渡为一种企业行业,区域经营的垄断性、社会公众和农民过高的期望(电价、服务),都会加大供电企业同辖区政府及农民的协调难度。
3 搞好农电安全的几点建议
供电企业无论出于政治的、经济的、还是自身的考虑,都必须搞好农电安全,“安全生产是最大的经济效益”的观点已成为供电企业管理和经营者的共识,供电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管理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如何与体改后的农电安全工作很好结合,做到安全设施标准化,人的行为规范化,是各基层供电企业共同面临的课题。
3.1 要正确定位改制后农电安全工作
农电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要找准农电安全工作的重点及在整个电力企业中的位置,把农电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防止发生生产性事故,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同时,做好防止配电变压器因雷击过电压损坏事故,防止电力线路倒杆断线、电器火灾事故,并把它作为农电安全的基础工作。供电企业应把农电安全工作视为与主业安全工作同等重要,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这不仅是供电企业观念的一次大转变,更是规避农电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
3.2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于安全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每年初,制订出安全生产目标和“两措”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三级承包。用定准目标来凝聚职工的决心和干劲。局与农电管理所、农电管理所与供电所、供电所与农村电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形成安全生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局面,来推动安全生产不断向纵深发展。
3.3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建立农村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安全专业归口管理,迅速将农电安全纳入主业安全管理范畴,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做好文章,促使农电安全生产逐步走向正轨,真正使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全新格局,因时造势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成果。
(2)各供电所要建好一个安全工器具和施工工器具仓库,建立相应的试验、检查制度和台帐,实行专人管理。
(3)以抓“两票三制”、“三戴一接地”、开收工会的严格执行和反习惯性违章为重点,逐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4)抓好安全培训教育。要针对农电职工长期以来未受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安全培训,文化素质偏低、人员分散这一特点,一方面供电企业要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供电所所长、技术员和安全员实施系统化培训,以点带面,来推动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供电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好各供电所建立培训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从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着手,使供电所自我培训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与生产紧密结合不流于形式,真正提高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
(5)要建立强有力的安全检查考核体系,用“三铁”反“三违”,来杜绝违章违规行为。
(6)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在开展常规性用电检查的基础上,普及安全用电知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着眼提高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7)坚持依法经营,必须在供电区域内和每个农户签订供用电合同,依靠法律保护,以资产产权分界点为界,划分好安全责任。特别是对农户的触电保护器管理,实行通知单制,由农户签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4 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1)把好日常性的设备巡视检查和定期检修关,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健康运行。
(2)结合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迎峰渡夏和防台防汛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抓住农网改造尚未结束这一有利时机,彻底解决低压线路与农村住宅安全距离不够、农户接户线安全隐患多这两大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
(4)加强对农户表内线路的督查和整改力度,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政府支持等手段,使用户端设备的健康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不发生因用户原因而使配变总保护跳闸的现象。
(5)有计划地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来提高农村电网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农电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新形势、新情况、新矛盾不断涌现,但只要我们下大力气,痛下决心,从领导提高认识抓起,从所长抓起,从反习惯性违章抓起,从农网改造工程标准质量抓起,从职工安全教育抓起,从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抓起,真正实现农电安全专业化管理,就一定会在短期内,使农电安全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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