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超高压建设分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6)
500 kV变电站工程建设具有投资大、施工单位少、周期短、场地小、进口设备多、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在安全管理中应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工程前期的安全管理
工程前期安全管理是指项目在工程批准立项后要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要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给运行留下隐患,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 编写好《建设组织设计》
根据500 kV变电站建设的重要性,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必须组织力量编写《建设组织设计》,按照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等要求全面考虑,并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起到统揽全局的作用。编写要考虑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质量是安全的基础,投资、工期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从安全、文明施工的综合要求,画好一张图,选好几个点,即策划好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图,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和各阶段的进度,按照设备物资定置堆放的要求,规划安排好混凝土搅拌站、临时仓库、施工物资和设备器材的堆放场地,选择好危险品库的地点、施工临时电源的布置、临时办公用房和生活配套的布置等,严格执行,做到有序管理。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要求的基础条件,为安全文明施工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管理
选择一家优秀的施工单位,是保证500 kV变电站工程各项指标完成的关键,项目法人在工程招标时必须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严格考察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确定入围资格,把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拒之门外。入围后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关安全管理的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文明施工获奖证件,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及安全年报;
(2) 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基本情况,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3) 施工机械、工器具配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4) 安全组织、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文本等。
4 签订安全责任书
招标结束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后,为使项目法人所确定的安全目标和计划能够得以实现,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有具体的安全分解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同时按规定确定并提取安全风险保证金,责任书中明确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为保证安全责任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责任书应与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安全责任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5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5.1 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建立和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按照规定,工程开工前成立现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法人现场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基本工作是:
(1) 把安全工作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措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工程安全情况;
(2) 发布现场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关系;
(3) 定期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对安全文明施工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罚款,以形成安全激励机制。
(4) 各参建单位专职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做好安委会布置的任务,做到各级向安委会负责。
5.2 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法人应按照预定的标准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检查以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及预防为主为原则,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关于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2)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目标,检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工作、责任是否真正到位,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总工程师在安全管理中的技术保证作用是否明确;
(3) 督促检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的安全控制作用,工作和责任是否真正到位;
(4) 审核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注意审查针对专业性很强的作业项目所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
(5)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是否进行专业管理和安全设施费用是否真正到位,专款专用;
(6)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否正常,对违章冒险作业要严肃处理,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7)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段应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8)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现场安全预防工作,做好冬季防火、夏季防台、防雷、防汛等工作;
(9) 监督施工单位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因素的评价,重大风险因素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5.3 工程竣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结束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调试,清除一切影响投运安全的隐患,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留基建痕迹,交出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产品。
在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是项目法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端正态度,转变过去那种"工程建设安全仅由施工企业负责"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项目法人在电力建设中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管理放在比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更重要的地位,才能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