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陆启洲
1 2003年安全工作回顾
2003年是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后正式运作的第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讲大局、讲奉献、守纪律,团结一致,面对困难,勇于承担任务,在网厂分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克服"非典"疫情突发、电力供应不足、夏季严重洪涝灾害、持续高温干旱等种种影响,保持了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1) 针对网厂分开后电力安全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以及年初并网机组运行不稳定影响电网安全的情况,加强与发电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出台了《加强网厂安全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指导意见》,协助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初步理顺了电力体制过渡期网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明确和规范了对发电厂管理的内容和范围,促进了发电机组稳定运行水平的提高。
(2) 针对夏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落实电网迎峰度夏各项措施。加强网间电力交易,强化需求侧管理,合理安排发输变电设备检修和消缺,加快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和投产。同时充分发挥跨区联网效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提高跨区联络线的稳定限额和输电能力。加快三峡输变电工程建设和运行调试,为三峡电站并网发电,并尽早发挥跨区效益提供电力输送通道。
(3) 结合公司系统防汛工作形势,各网省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狠抓防汛工作的落实,在淮河、渭河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夺取防汛抗洪救灾的重大胜利。
(4) 自去年"8·14"美加大停电以来,电网的安全问题引起了上至国家领导,下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公司系统结合我国电网发展现状,广泛组织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充分认识到我国电网发生类似美加大停电事故的风险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吸取事故教训,颁布国家电网公司1号令《关于加强调度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规定》,严肃调度纪律,落实"六复核"措施,防止发生大电网事故。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通过建立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以及覆盖电网、电厂、用户全方位的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5) 在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并颁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程规定,明确公司系统各层面之间管理关系和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6) 针对电力生产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缺乏对生产过程实施全面有效控制,以及安全性评价工作存在内容不全面、管理不动态、过程不闭环等问题,建立覆盖电力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体系,构建完整规范的安全性评价体系文件,立足于形成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事故分析和交流制度,突出事故防范和控制措施,跟踪事故情况、查清事故原因、发现事故特点、掌握事故规律、制定防范措施,全面深入地把握电网安全现状,指导电网安全管理工作。
总体上看,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基本稳定,除代管西藏拉萨电网发生一起造成全网停电事故,我们认定为重大电网事故外,公司系统直属电网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电网、设备事故;没有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没有大型设备损坏事故。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基本建设共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4起,死亡1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7起,增加8人;发生电网事故127起,同比减少10起,下降7.3%;发生设备事故342起,同比减少38起,下降10.0%。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原4个网公司,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河南、重庆、宁夏、青海14个省(区、市)电力公司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在总结经验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也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2003年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但仍然发生了一些性质严重的事故,有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1) 人身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问题突出
2003年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基本建设共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4起,死亡15人,其中电力生产死亡9人,同比增加6人;基本建设死亡6人,同比增加2人。事故暴露的问题:一是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牢,作业现场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防护手段不到位,作业过程中危险因素失控,造成人身死亡事故。二是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不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人员违章直接导致人身事故发生。三是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职业素质较差,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忽视简单、常规性工作中存在的危险而酿成人身事故的发生。
(2) 变电站全停事故时有发生,电网安全基础薄弱
2003年公司系统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电网、设备事故,但是直接威胁主网安全的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发生了多起变电站全停事故,有的一次事故涉及多重原因,暴露电网安全管理存在多方面薄弱环节。
(3) 恶性误操作事故屡禁不止,习惯性违章问题严重
2003年共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21起,同比增加4起。在所有误操作事故中,习惯性违章、不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人为因素、管理漏洞仍然是主要原因。有的误操作竟接连4次连续违章,不执行操作监护制度、不核对设备编号、不执行验电接地技术措施、随意对防误闭锁装置解锁,一路闯红灯,最终酿成事故。这些事故不仅性质十分严重,有些还直接造成电网和设备事故,甚至是重复性的事故。
2 电网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
2.1 电网安全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当前,电网、电厂、用户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在法律上还不够明确,调度纪律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对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涉及网机协调的技术要求难以到位,安全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政府行政监督和管理。供用电管理政策不配套,营业区问题、自备电厂管理等问题处于无序状态,因市场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也严重影响了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电厂企业与电网企业是一种法律上的平等的关系。从长远看,电网统一调度、安全管理关系需要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并在并网协议与合同中予以体现。
2.2 安全管理基础仍然薄弱
去年以来不断发生的人员责任事故,特别是多重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变电站全停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存在多方面薄弱环节。
一是安全管理脱离实际,管理效果层层递减。一些企业领导没有真正转变观念,仍习惯于高高在上地发号施令,没有将工作重心下移,放在基层、放在班组和生产一线,没有结合生产实际认真地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是安全管理存在方法、手段单一。管理上更多的是靠严格的、严肃的处理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没有立足于全面、系统地解决问题,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三是安全管理跟不上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缺乏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对国内外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不认真研究和理解其思想精髓,要么生搬硬套,要么拒之门外,不能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推广应用。
2.3 电网网架薄弱,安全稳定问题突出
随着经济增长和跨大区电网发展,我国电网规模越来越大、电网负荷越来越重。另一方面,大电网发展处在初级阶段,大区电网间联系薄弱,区域电网主网架结构薄弱,安全稳定问题突出。
一是随着跨大区电网规模的迅速扩大,电网特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网之间、网厂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增强,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多元化,加之网间联系薄弱,电网动态稳定、电压稳定问题突出。
二是大容量、远距离送电和负荷中心地区受电比例增大的运行状况增加了电网安全压力。如华东电网去年仅通过直流系统受电就达330万kW,今年还要增大到420万kW,同时,在江苏、安徽的过江通道上也有大量的穿越功率,无论哪里出现故障,都将对华东电网造成很大的冲击。
三是部分电网的主网架仍处于建设、发展阶段,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标准要求,例如川渝电网以及东北电网内主要通道的大多数500 kV线路故障需要采取不同的稳定措施,保证电网稳定运行的主要手段依赖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电网的安全水平偏低。防止大电网事故已成为当前安全工作中的首要问题。
2.4 电力供需形势严峻,进一步增加了电网稳定运行压力
电网和电源发展不适应经济快速增长和用电强劲增加,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协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影响。主要问题有:
一是电力供应总量不足,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去年全国有21个省区不同程度地出现拉闸限电,有些地区持续大范围拉限电,电网夏季基本上处在零备用状态,整个电网安全稳定裕度降到最低水平。今年这种局面将继续维持,一些地区更为严重。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不仅成为制约经济增长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重要因素,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影响。
二是配网重载、满载问题也十分突出。由于配网建设缺乏合理投资机制,配网建设不能满足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2003年夏季,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和中心城市如浙江、福建、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已经出现了因配网容量不足而导致拉限电的情况。
三是无功补偿容量不足、无功没有实现分层分区平衡,大城市负荷中心缺乏强电源支撑,动态无功电源缺乏,电压水平低,电压稳定破坏危险增大。
四是设备问题较为普遍,国产及进口早期设备质量受制造水平和经济条件限制,设备运行可靠性不高;大量设备长期满负荷重载运行,正常的设备检修、预试、维护、消缺不能按计划开展,造成部分设备带病运行;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不到位,运行、检修、维护技术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5 外力破坏事故日益增加
外力破坏已成为各电网面临的共同问题,并且情况日趋严重。频繁发生的外力破坏,不仅给电力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严重地威胁电网安全。2003年因外力破坏造成的线路事故占全部线路事故的33.3%(2002年为29.3%)。
2.6 安全生产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
任何安全工作,最终都要通过人去落实。这就决定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在指导思想上要把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同时必须认真研究企业的人的问题,必须做好深入细致的人的工作。但是实际情况是,我们在企业的管理上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3 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
2004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面临多方面的机遇和挑战,公司上下必须进一步适应改革和发展要求,从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入手,改革过去粗放型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适应电网企业发展需要、符合电力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电网安全生产基础,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1 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5个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的规程规定,今年就是要抓好如何贯彻和落实的问题。随着区域电网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区域电网公司成为了法人实体,区域电网的安全责任将由区域电网公司全面负责,省级电网公司负责省内电网的安全,国家电网公司负责整个系统的安全。管理范围和界面的变化需要理顺国家电网公司、网公司和省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和管理模式。
2004年要重点抓好影响大、技术性强、不因体制变化而变化的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突出电网管理,根据技术发展的情况,作好并完成《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站部分、线路部分等现场的规程修改工作。
3.2 动态管理,实现安全性评价工作持续改进
实现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持续改进,关键是要保证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要结合体系文件的要求,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思想,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不断修正和完善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要按照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评价标准的要求,策划好每轮评价工作计划,结合生产实际,调整评价标准、分解评价内容、制定整改措施。要做好计划的实施和操作,注重落实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保证评价质量和整改措施落实。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是安全性评价能收到实效的根本保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情况及时纠正,对计划偏差和不适合内容进行调整,保证动态管理的实施。
3.3 以人为本,推行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
在安全生产中,一方面我们要积极采用防止人为失误的技术措施,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设置防错机制和纠错机制;另一方面还要特别重视采取防止人为失误的组织措施,规范人为的行为,从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上防止出现人为犯错误的机会,保证作业人员是安全的。要积极推行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工作,结合生产现场安全工作实际,建立一整套符合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规范化作业程序,规范人的行为,避免人为失误,尤其要避免发生误操作事故,有效减少电力生产事故发生。
3.4 突出重点,坚决防止发生大电网事故
要把预防大电网事故作为特别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电网安全各项措施。
一是加强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1号令,加强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保证调度系统的政令畅通。要加强和规范对并网发电企业的管理。按照电监会制定的《关于加强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和国家电网公司印发的《关于加强厂网安全管理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指导意见》,以及今后有关部门将要颁发的法规制度,在与发电企业协商的基础上,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完善公司系统网厂协调运行机制。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要求,落实防止大电网事故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构筑有效的第三道防线。督促并网发电厂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厂用电措施,确认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二是加强二次系统的建设、规划与管理。加大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更新改造及落实反事故措施的投入,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继续开展"六复核"和"五查"工作,并形成常态机制,提高继电保护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电网无功和电压管理。在电力负荷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加强对系统无功负荷增长的预测。加强对现有无功补偿装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可靠,并随时能投入运行。根据电网发展,加大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和技术改造力度,保证资金投入,配置足够容量的无功补偿设备。开展对SVC等设备的研究和应用,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四是积极创造条件,打开电磁环网。采取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等控制手段,逐步打开500 kV及220 kV间和220 kV及110 kV间的电磁环网,逐步做到分区分层运行,为电网事故情况下的有效隔离提供条件。
3.5 尽职尽责,减少外力破坏造成的事故
首先,各网、省公司要积极向地方经贸委汇报和反映情况,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在这方面我们该投入的就投入,一定要配合当地政府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常态机制建立起来。二是发动和组织群众,拨出专款,与当地基层组织建立起联防机制。三是建立并保持与地方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城建、林业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协调好彼此间的关系,及时交流信息和互通情况,避免交叉作业对电力设施造成的破坏。四是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项行动。
3.6 落实责任,抓好防汛和大坝安全工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防汛和大坝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提高防汛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针对电网特别是配电网防汛基础薄弱、防汛设计标准偏低、难以抵御严重洪涝灾害的情况,加强防汛基础工程建设,落实必要的工程措施,逐步提高整个电网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针对近年来水库调度出现的"先弃后缺"问题,建立科学的水电调度决策体系,做好雨情、水情、工情和洪水预报工作,加强与地方防汛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合理控制水库汛限水位,协调好防汛、抗旱与发电的关系。结合地区汛情特点和电网实际,做好防汛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检查,编制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演习,落实防汛措施和处理办法。尽快颁发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防汛工作检查大纲》、《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火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建立规范化的防汛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防汛工作管理水平。
让我们在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我们的创造性工作,生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先进的技术发展好电网,用科学的手段管理好电网,用规范的措施保护好员工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电力而努力奋斗!
(本文摘自在2004年1月14日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可靠供电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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