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电气事故的发生也会造成电气设备的毁坏,给国民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通过大量事故的统计资料分析,造成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有关人员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违反规程,忽视规程,习惯性违章所致。
从事电气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
(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因为电网调度人员对未办理许可手续的设备,在需要时随时都可能对其送电而造成突然来电。另外,即使看到其它单位已在工作,自己未办理许可手续,也同样不得擅自进行工作。因为其它单位工作一结束就会向调度人员汇报完工,也同样会造成突然来电。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应严肃,并填写好各种记录,不许口头相约。
例如:某供电部门在一次线路清扫时,本单位有外线、检修两个班组人员作业,并办理了工作许可手续。用电单位在停电期间也要进行设备检修,但是,没有认真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只是与变电所值班人员口头相约了停电时间。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忘记了与用电单位相约一事,将线路送电,造成了一起严重的死亡未遂事故。
在办理好了工作许可手续的停电设备上工作,也还是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1)由于调度误令或值班员误操作,造成对停电设备误送电。
例如:1998年3月16日7:30时,某电网调度人员向变电所值班人员下预令605#:①328#申请书申请637#、639#、641#、643#、645#、647#、649#7条配电线路停电,工作任务是配出线避雷器断引;②另一车间336#工作票申请643#线路停电,工作任务是更换避雷器。8:30时变电所执行605#令,8:35时执行完毕。8:56时/328#工作结束,消票(326#工作票还在工作)。8:57时调度下令,将637#、639#、641#、645#、647#、649#六条线路送电。变电所值班人员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拟令、不模拟、无票操作。误将仍有人工作的643#线路送电,造成一起严重的死亡未遂事故。
(2)停电设备和带电设备交叉跨越,由于工作时发生导线弹跳或掉落,造成和带电设备相碰或接近,使停电设备突然带电。
例如:某电力部门,折停一条10kv线路时,钩住下面的低压导线(该低压导线已停电但未接地)未引起注意,结果在拉10kv导线时,又使该低压导线和与其交叉的10kv带电线路相碰,造成拉线的人员触电而亡。
(3)附近带电设备的感应,特别是当临近平行架设的带电线路流过单相接地短路电流(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或两相不同地点接地短路电流时,对停电设备的感应,使停电设备意外地带有危险电压。
(4)停电的低压系统和另一带电的低压系统的零线相通时,由于零线接地不良等原因,可能从零线意外地窜入高电位。
从以上各事例可以看到,为防止突然来电造成的危害,只是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还很不够。还要认真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悬挂标本牌和装设遮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其中将停电设备三相短路接地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关键的防护性措施。
下面举例说明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安全规程》所造成的危害。
某变电所要对某一10kv开关柜下网门内的乙刀闸进行检修,断开断路器,拉开乙、甲刀闸,并且验电后确认此时设备已不带电。检修人员以工作不方便为由,没有装设地线。大约十分钟后,用电单位将电反送到乙刀闸负荷侧,致使检修人员电击而亡。
事故发生了,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不可挽回。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血的教训,而应从中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工作中要警钟常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虽然电气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是,只要每个电气工作人员重视《安全规程》,学习《安全规程》,并认真执行《安全规程》,不存在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停电设备可能发生突然来电的概念,并认真采取科学严密的防护措施,触电事故是完全可以防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