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火力发电厂在增强设备可靠性、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努力为社会创造一个洁净的环境。为此,电厂加大了设备技术改造的力度。
1 大型技改工程的特点
1.1 工程量大技改工程一般都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的设备上进行。与正常情况下的安装工程相比,多了一道拆除原有设备的工序,也就增加了相应的工作量。而这些拆除工作大部份都不是平时设备正常大小修中所能遇到的,加之大量的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是构成安全威胁的首要因素。
1.2 参加施工的单位众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在技改工程中,除部分土建工作由包工队负责外,其余工作都由本厂原检修队伍承担,在施工中普遍采用人海战术的方式,人员综合素质差异很大。这也是威胁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
1.3 规范化施工受限制
由于受场地和现场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按部就班地进行规范化施工。如在6号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施工中,由于受施工场地的限制,同时使用的2台塔吊其吊臂与塔身的距离仅有500 mm,2台塔吊的吊臂在同一工作面作业,如果没有有力的安全措施,极易造成2塔吊的撞车事故。
1.4 更改后的设备及系统较先进
更改技措工程涉及到对原有系统的变更,该新系统一般都是较先进的,不仅安装人员不可能在事前对工程的每个施工细节都了解得很清楚,且投入运行后还涉及到保证改造系统安全运行的问题。
1.5 施工期较长
更改技措工程施工期一般比较长,短的2个月,长的可达半年以上。
2 大型技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根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施工的绝大部分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依然与发电厂安全考核挂钩,并且大型技改工程完成后投入运行也直接关系到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所以,如何加强大型技改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成为转型期各发电企业的重要课题。
小龙潭发电厂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上述大型技改工程正式开工前,该厂确定由厂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抽调各车间(多经公司)的部分安全员与厂部安全监察专责一起组成工程现场安全监察组,分期分批安排在施工现场执行全天候的安全监察任务。
3 成立安全监察组进行监察的优点
3.1 有利于安全监督
管理人员熟悉新系统,为搞好长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条件。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作为生产人员,如果对经过技改投运后的系统和原理不熟悉,要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而安全监察组的成立,对参加安全监察的厂部及各车间(公司)安全员来说,为他们提前进入状态,熟悉新系统,为搞好今后的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3.2 有利于对施工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首先,在参加厂部组织的技改工程施工论证会、准备会、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等会议过程中,通过监察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厂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提出总体安全要求、通报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相应整改要求等,从领导层开始对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二是保证现场安全监察组成员坚持在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具体承担施工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施工方法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从而保证施工安全。通过参与工程的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把安全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步工作中。
3.3 有利于强化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大型技改工程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工程量大,参加施工的人员极易身心疲惫,从而在某些时间段产生麻痹思想,淡化安全意识。现场安全监察组的
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制止不安全现象,加之授予现场安全监察组成员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的权力,对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十分有利的。
3.4 有利于提高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大型技改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工程安全管理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如起重、电气、焊接、新旧系统的联系等知识。通过参加工程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对提高安全员的业务技能是有益的。
3.5 有利于强化安全监督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心
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是一个有机整体,而大型技改工程施工的安全与否常常成为保证实现发电企业安全目标的关键。将原来分散在各单位的,工作性质相同的安全员集中在一起,成立现场安全监察组共同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可以克服未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员事不关已的错误想法,同时也缓解了厂部安全员人员紧张,不可能长期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普查的矛盾。另外,分期分批的现场监察方式把影响参加监察人员自身工作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