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代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向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工作在电力安全战线上的同志致以亲切的慰问。借此机会,我想送给我们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4个字——“尚行笃实”,这是我们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搞好电力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态度。尚行就是不尚空谈,崇尚行动;笃实就是诚实、诚信,求真务实。只有这样我们的统计数字才能是客观的,反映真实情况的;我们所提出的建议,才能是切实可行、诚实可信的;我们的安全措施才不是一纸空谈,脱离实际,而是可以操作的,才能有效消除客观隐患,真正减少企业风险,尚行笃实的这种精神最重要的是避免形式主义的或者是脱离实际的空谈。
今天我们所谈的电力安全问题包括3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二是由于电力系统停电事故而造成的电力设备严重损坏。我们怎样来客观地评价当前所面临的电力安全形势呢?我认为在电力安全的严峻性方面需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越来越突显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造成了电力设备健康水平的下降,从而增加了电力系统事故发生的概率。我们从这两年发布的可靠性指标来看,特别是300MW以上的发电设备指标,2003年要比2002年有所下降,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这种事故隐患将不断扩大对电力系统安全造成的威胁,而且难以逆转。
第二,当前严重的电煤供应紧张局面导致了电力设备利用水平或是低效率轻载运行或是过负荷疲劳运行,导致可靠性降低,系统的稳定水平下降。
第三,厂网分开以后原有的电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则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而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尚未形成,或者说,原来主要依靠行政办法管理的安全机制现在不再适用了,而新的建立在法制规范、经济关系和技术手段基础上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处于过渡的过程当中。
第四,“西电东送,南北互供”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但区域电网间的同步联系仍是弱联系、弱阻尼,比较容易在某些故障情况下引发系统事故。另外,新的发电设备特别是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的不断投入运行,这些机组的容量在系统可调出力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在系统备用容量不足的情况下,新机组在投产初期可能出现运行不稳定的情况对电网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虽然我们做了充分的论证,在中国依靠引进技术、联合设计、国内供货,使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机组在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率上与亚临界机组可以相当,但在金属材料的应用、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和技术管理(包括无损探伤)方面,还没有十分成熟的经验。因此有可能出现主观和客观不相一致的地方,在运行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安全情况。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重视在发电和输配电新技术和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不可预见的隐患。
第五,由于在目前配电网络中工业用电和民用电仍然在同一输电线路上,在被迫拉闸限电的时候,很可能造成部分居民停电,这一点虽然使供电可靠性降低,却不属于安全范畴。但如果出现比较大的系统事故时,很可能因处理不当等原因导致大量居民用户的停电,从而引发公共安全问题。我们知道,电力工业和其它的产业性质不同,厂网分开以后发电企业的市场特征和电网企业的市场特征不一样。经过这十多年理论界、现代经济学和我国电力专家的研究,一致认为电网企业,即输、配电这个网络,仍是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应当由政府企业或由政府严格监管下的企业来垄断经营。而发电企业基本上不具备自然垄断性,即可以开展竞争。电力工业的产品电能不是公用品,但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既是生产资料,要为工业、企业提供动力;同时它又是生活资料,要为广大居民提供清洁、方便、经济和安全的能源。因此这种产品出的问题对社会影响是最大的,即电力安全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涉及到国家安全,我们必须把安全放到一个十分突出和重要的地位。
以上这五个方面是构成目前电力安全风险的重要客观情况。我们应当看到,当前从中央政府到各地政府都十分关注电力安全,《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正在组织修改之中;电监会已经公布了《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各发电公司都在狠抓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利于共同营造各电力企业健康运营的环境,有利于各电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搞好电力安全工作,我觉得有两个基本点,第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经过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是颠簸不破的真理,不仅在电力领域而且在各行各业都是如此,最近大家看到国务院召开会议,对近来3起特别重大的事故所作出的处理,并强调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过去长期讨论的安全和效益,安全和改革的问题,现在大概不是问题了。长期以来,我们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即安全是基础,效益是中心,这是完全正确的,反映了事物的客观本质,我希望我们不再在这个问题上产生歧义。安全和效益这两个本来是两个坐标系上的问题,不要把它对立起来,既要重视安全,也要重视效益,这两方面都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当安全和效益发生冲突时,首先要考虑安全性的评价,即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第二个基本点我认为要坚持“以人为本”。这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因为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人,既保护电力工作人员和用电者的安全,也要保护社会的安全。所谓保护社会安全,影响用电环境,影响社会秩序,影响居民生活,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第二是搞好安全工作必须依靠人,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办法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全电力系统安全、保护电力设备安全的意识。确保安全要靠全体领导和职工的共同努力。
学会研究电力安全工作,应突出几个特点:
第一,要研究电力系统的整体安全问题,特别要重视新形势下的厂网协调问题,在这方面,美加8.14大停电事件已经给我们提供了相当有说服力的教训。要充分发挥我们学会人才荟萃、联系广泛、客观公正的优势,使我们的研究、论证更加符合实际,使得出的结论和提供建议能够充分体现电力系统内部所有的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既要保护电网,又要保护机组设备,使得两者协调好,即当电网频率有所波动,发电机组特别是大型发电机组的低频跳闸和用户侧的低频减载要配合好,避免相互造成恶性影响。
第二,要更多地研究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的技术措施、技术保安措施和技术管理措施。比如:过去我们十分熟悉的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从各级的闭锁上来避免走错间隔;广州抽水蓄能电站采用法国抽水蓄能电站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或防止我们所习惯的一些误操作。这说明应当靠技术措施来保证人的安全,而不是完全靠监护、监护之外的监护、后备之后的后备。今后我们要把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强调严格的监护制,也要强调操作人的责任,要有一套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来保证。这要即便是在十分恶劣、十分紧急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误操作,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这一点是我们学会研究电力系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厂网分开以后,发电企业重视研究在电力系统出现故障时,如何避免造成发电设备的严重损坏;而作为电网企业是要研究在某一发电设备或某一个发电厂出现故障甚至于停用时如何避免造成整个系统的振荡或者破坏,电机工程学会要充分研究如何使两者协调起来、这些都应当从技术措施上来保证,而不能够完全靠人为、靠电话指挥或者非技术的手段,我认为这一点也是今后我们学会发挥优势,研究电力系统安全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三,要从整个电力系统的概念出发,研究以远方送电为主的受电区内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对远方送电的方向和数量的要求。这也是由中国情所决定的,因为我国资源能源和负荷中心的分布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实施“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使资源能源得到合理的优化配置。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等主要依靠外部送电的地方,其受电的比例占多少,做定量的分析是很困难的。我们这方面要开展一定的研究,包括理论的研究和仿真试验的研究;还有研究送电的方向,单一方向远方送电可能造成系统稳定水平严重下降,而如果是多方向送电,在送电端不形成网络.彼此之间不互相干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方向供电出现了问题,另外几个方向可以作为外接电源来起支撑作用。这些都需要我们学会工作者从更加宏观和全系统的角度来进一步研究。
第四,应当把可靠性管理、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结合起来,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研究发电、电网企业的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问题,从而作出准确的技术分析和主人结论,这是新形势下电力企业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现在的可靠性管理、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这些管理方法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把事后的算账转变为事前的控制,风险最大的地方必定是它可靠性指标最低的环节,所以必须将可靠性管理和风险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可靠性管理为电力系统稳定控制和发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提供更加准确的、科学的技术依据。
第五,学会研究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我们这次安全论坛,大家可以充分发表意见,鼓励各家在学术观点上,在经验的总结上进行论证,甚至是争论,事件越争辨,本质认识得就越清楚。但在具体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上,要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执行国家所颁布的现行有效的《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各个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 (陆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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