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触电伤害事故所引起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越来越多,电力企业往往成为索赔的对象被推上被告席。
在众多的损害赔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事故发生在变压器台。本文主要从安全管理角度尝试探讨变压器台的安全责任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可以把变压器台的安全责任分为状态责任和管理责任两种。状态责任包括变压器台是否符合有关的技术规程,位置是否合理等;管理责任是指对变压器台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
变压器台的状态责任实际上涉及到变压器台的装设是否标准的问题。那么什么是装设标准的变压器台呢?笔者认为,当变压器台出现损害事故时,其自身能保证供电企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符合有关的技术规程,这是标准变压器台的重要标志。关于变压器台的高度、围栏、标示牌、容量要求等,《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范》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变压器台的位置,《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是这样规定的:配电变压器台应设在负荷附近,要便于更换和检修设备,同时,还应尽量避开车辆、行人较多的场所。从中可以看出,规程对变压器台的位置并无明确规定,实际上也不好作出明确规定。而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靠近道路或房屋的变压器台易发生事故。那么如何确定变压器台的合理位置呢?笔者认为,可借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关于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变压器台的最突出部位距道路和房屋应保持5m距离,如不能,至少保证1.5m。综上所述,标准变压器台应该符合规程的设计要求及安装工艺,且有合理的装设位置。
对于变压器台的管理责任,首先来看一个案例:某年4月5日,某县曹某(5岁)在其家中看到变压器台上落有鸽子,便踏着变压器台下面堆积的木柴爬上去,结果被高压电烧伤双手。变压器台下的木柴是个体承包户姜某擅自堆放的,县供电局巡线负责人曾两次通知其搬走,姜某均答应“马上搬”,却又继续堆放。木柴堆到距变压器台只有50cm左右,而变压器台完全符合标准。
此案一审时,判供电局承担50%的责任,二审时判供电局承担60%的责任。主要理由是供电企业对供电设施管理不力。
此案供电局被判赔偿8万余元。尽管变压器台是标准的,且供电局曾两次令姜某搬走木柴,却还是未能摆脱承担主要责任的后果。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必须装设标准变压器台,对不合格的要尽快整改。特别是要注意变压器台与道路和房屋的距离。
(2)对安全距离不够的变压器台,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条“因建设引起建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或采取防护设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的规定办理。
(3)对特殊位置的变压器台要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对路边变压器台可加装移动式防护栏。
(4)加强对变压器台的维护管理,加大电力执法力度。目前,不少供电企业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成立了联防办公室,从而使供电企业具备了某种程度的强制措施权。
(5)对产权属用户的变压器台,供电企业要强制其整改,否则停止其运行,所需费用应由用户负担。对不合格的变压器台采取与用户签订协议的办法是行不通的。虽然《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产权所有者应承担责任,但只要变压器台在运行中,就可以说是供电企业对其用电行为的某种认可,因此,如果出现损害事故,供电企业也就逃脱不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