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中,除遭遇不可抗力破坏外,哪一起都与人为的责任有关,反映出一些作业人员在作业中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在做怪,结果却酿成了不可挽回的事故损失,教训实在沉痛。分析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责任问题。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理解“责任”的真正内涵呢?责任是份内应该做的事情,它不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表面形式上的简单的两个字,它是一副沉甸甸的担子;是一种信任,一种使命和重托。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应有责任意识:我是家庭一员,应对家庭负责;我是单位一员,应对单位负责;我是社会一员,应对社会负责;安全生产更要有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一种角色,有了它,就能知道自己的位置和作用;责任意识是一种精神,有了它,就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责任意识是各项工作的关键,只有把这种责任意识化做一种责任行为,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的价值。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第一要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第一责任,焉能泰然处之?然而,也有个别员工责任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上班时得过且过,工作不认真,安全措施不落实,习惯性违章不断。也有个别领导干部将安全学习只限于召开会议,读读文件,平时疏于管理,在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听之任之。一旦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及时处理,而是怎样推卸责任。综观这些现象,哪有一点责任意识可言﹖这些都是埋藏在电力生产安全中的“定时炸弹”,一旦爆发,其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不断变化的过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的管理者和执行者都应牢固地树立起安全责任意识,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将以实求安全的理念化做高度的责任行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安全工作,正如佛山供电分公司廖建平总经理所说的“守土有责”,安全生产更要全体干部职工“守土有责”,将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人、到位,责任明确,监督有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严谨、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安全工作,才能解决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营造出南海电网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