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
本规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
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2)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根据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为三大类:
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引入线、电缆引入线及与引入线直接连接的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通至邻接带电设备室的门全部闭锁。
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分部停电,而通至邻接设备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系指双回线架空线一路停电或不同电压的线路同杆架设时,其中一层线路不停电。
3)不停电的工作,系指下列情况: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可能性;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需遵守下列各项:
a、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操作票制度;
c、工作交底制度;
d、工作许可制度;
e、工作监护制度;
f、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g、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