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阐述了在水电工程施工中安全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工程实践,介绍了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进行的几项有关安全的工作经验,最后提出了对安全监控的几点想法,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尤其是巨型水电建设项目,其全部施工任务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商独立承包已不可能,而往往是由数家承包商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施工任务。考虑到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矛盾。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必须克服安全工作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通过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的建立 (1)完善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我们在监理机构三控制一协调的职权范围内,又增加了一条安全控制。为此,特别增设了一名安全监理,并授予他可以在施工现场发口头停工令的权力,并由其负责协调承包商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网建设部和华中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出版的《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评价;
(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从承包商一进场,就督促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力帮助承包商完善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承包商的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着重加强了承包商有关领导、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4)开展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劳动条件、隐患治理和职工上岗培训教育等情况的检查。同时还规定,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停止承包商的现场施工;
(5)加强伤亡事故统计和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坚决进行罚款并令其退场;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者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安全活动
(1)安全月活动。
通过安全月活动的举办,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和我们分别进行了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2)安全周活动。
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流动吸烟、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安全和施工监理人员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和安全活动,以促使其安全活动制度化。
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协助承包商开展了如下主题的安全周活动:①遵章守纪、杜绝三违;②勿忘安全、珍惜生命;③治理隐患、保障安全;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⑤加强管理、保障安全;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⑦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以周促年等。
3安全工作的研讨
安全工作是否成功,关键在于领导。为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地和承包商的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安全工作的研究和讨论,并就下述论点达成了共识。
据有关专家论证: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提供80万个就业岗位;而现有生产力的安全运行能带来1~3个百分点的增长效益。
我国从事安全管理的权威人士撰文称,全国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多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2.5%。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实现了安全生产,就可减免这一损失。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净增1~3个百分点,可作3500万至1亿人口一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只要我们彻底抛弃把安全仅仅当作是生产的一种手段或一项保障措施的片面认识,就可以克服资金短缺等问题,在不增加投入或少投入的条件下达到最大的挖潜的目的。须知,仅仅是杜绝“三违”,我们就可以增加420~1400亿元人民币的收入。
另外,在治理隐患方面,如果把它也视为一个经济增长点的话,那更是一本万利的投资热点。仅以工矿企业已经查明的近千项国家级隐患为例,据原劳动部安管局预算约需治理资金60亿元。但这些一旦出事就可能酿成社会灾害的隐患,其损失以最保守的估计也绝不会在600亿元以下。可见,这项投资预算如若付诸实施,将产生540亿元人民币的效益。60亿元的工程所提供的就业机会虽微不足道,但540亿元可以救活多少个企业,可以满足多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其答案是令人兴奋的。
安全生产是恒久的经济增长点。
4事故隐患浅析
(1)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病根——认识隐患要“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凡事故的发生,都因其潜藏着隐患,只是有的显现,有的隐蔽,有的被发现,有的没被发现罢了。事故隐患是企业的大敌,它或早或晚必将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江总书记指示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一针见血地道出了防治隐患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只有单位领导首先认识到了整治隐患的重要性,才能带动全体员工查找隐患,整改隐患;
(2)于细微处入手——查找隐患要“细”。
隐患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是埋藏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形炸弹”,不易被发现。只有人人保持一种高度戒备的心理,才能发现隐患,这是查找隐患的指导思想。稍一大意,隐患便会与你“擦肩”而过。隐患始终在等待适合它“发作”的条件,一旦条件具备,便会一触即发,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切断适合隐患“发作”的这种条件;
(3)未雨绸缪——整治隐患要“狠”。
现场发现的隐患是可以当场整改的,要马上予以整改。当场没有条件整改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落实整改措施。隐患具有持续性等特征,复查可以决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可以防止同类隐患、同一地点隐患重复出现。抓隐患的整改要持之以恒,整改隐患贵在一个“恒”字。要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形成一种制度,要把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到道德意识的水平上来认识。也就是说,谁在工作中不重视安全,谁就没有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工作才能在更高的水平上健康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安全工作。
5对安全监控的几点想法
(1)关于安全与质量的关系。过去,我们在对待安全和质量的问题上,总是在遇到安全问题时提“安全第一”;遇到质量问题时又提“质量第一”。固然,安全和质量均很重要,但笔者以为,安全工作其实也可以纳入质量管理的范畴。安全控制与质量控制既不矛盾,也不会相互干扰,因为安全工作也有其质量管理目标和控制目标。也就是说,要把安全监控作为质量控制的一个最重要的目标。所以,笔者建议,在今后的施工管理中,如果有必要明确谁是第一的话,宜提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
(2)关于安全与工期的关系。安全措施的到位与现场的施工进度联系紧密,从表面上看,施工前先布置安全设施和施工结束后撤除安全设施,对施工进度或多或少会有一点影响。但从长远的角度看,安全措施到位后,施工人员可以集中精力进行施工而不必耽心安全问题,从而可以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工期,尤其是对那些单项施工工期较长的项目,工作效率的提高与工期的缩短效果更为明显;
(3)关于安全与投资的关系。安全设施的投入必定要花钱。但安全措施的费用大多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也就是说,施工承包商已从业主处获得了相关的安全费用。如果该费用不用于施工安全措施中,即所谓的“节省”下来,这与质量控制中的偷工减料毫无二致。故在现场的安全监控中,一定要严把安全措施投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