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网的运行中,经常可能出现各种干扰和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自然灾害、设备缺陷、人为错误等。其中很多因素是不可能预测和控制的,所以要在电网的实际运行中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重要的问题是应该尽量减少出现事故的概率;在出现事故后,应依靠电网本身的能力、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作用、运行人员的控制和操作,使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尽量减小事故的范围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一)影响电力系统事故的重要因素
根据对国内外电网事故的分析发现,除了自然因素外,影响电力系统事故发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有:
(1)电网结构方面的因素;
(2)设备元件方面的因素;
(3)继电保护方面的因素;
(4)通信及信息收集系统方面的因素;
(5)运行人员方面的因素;
(6)运行管理方面的因素。
电网抵御事故的能力是上述各种因素的综合反映。但在这些因素中,电网结构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稳定破坏的事故多发生电网结构较弱的电力系统中。国内外电力系统运行的实践均已证明,当电网结构较弱时,系统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事故就较多,反之,就减少。根据我国1981~1987年电网稳定破坏事故统计,在总数为47次稳定破坏的事故中,与电网结构有关的事故就达33次,占总数的70.2%,如表5-1所示。
(二)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
1981年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简称《安全稳定导则》)总结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三项基本条件为:
(1)有一个合理的电网结构;
(2)采取了各种可行的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
(3)建立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
其中,合理的电网结构是上述三项基本条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物质的基础。但是,电网结构的加强是以大量资金的投入为基础的,对我国电网而言,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花资建密集电网。我国追求的是以合理、实用的电网结构,辅以健全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达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如果以上三项基本条件能够全面落实,就完全有可能使一个物质基础、安全稳定水平相对较低的电力系统,取得比一个物质基础、安全稳定水平较高的电力系统更好些的实际安全运行效果。本节将主要介绍对电网结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