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20 kV设备在我局大量使用,220 kV感应电压防护已成为实际问题,笔者曾听到过下属县局、电建公司等反映过这方面的问题。
仔细查阅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八章带电作业第八节感应电压防护的内容,发现同是1991年9月第一版,32开本与16开本略有不同:
32开本 第194条“在330~500 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等。”
16开本 8.8.1(6.8.1)"在220~500 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等。”
从上述条文可见,在32开本《安规》中,220 kV尚未列入需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的范围,而在16开本《安规》中,220 kV已列入需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的范围。
现摘录DL408、DL409-91《安规》16开本带电作业8.8.1(6.8.1)条文解释:“杆塔上的带电作业人员一般离带电体较近,由于穿用绝缘胶底鞋,使人体与接地体具有一定的绝缘,人体上就会产生一定的静电感应电压。感应电压的高低取决于设备的电压和人体对带电体的距离。如果此时人体裸手触及接地体,就会产生一种脉冲放电电流(解表14),给人一种刺痛感。运行设备的额定电压越高,作业人员离带电体愈近,感觉更强烈。”
对于330~500 kV输电线路的塔上空间及人体感应电流,长沙电业局、电科院于1989~1990年对具有代表性的塔型进行了实测,其结果为:
330 kV塔上空间场强最高达30 kV/m,最大人体感应电流为224 A。
一代500 kV塔上空间场强最高达40 kV/m,最大人体感应电流达370 A,第二代500 kV塔窗尺寸较小,空间场强高达58 kV/m。
上述场强数值,均超过了国内外规定的允许值,可能带来以下两个后果:
(1) 长期接触高场强,对人体会带来生理影响;
(2) 由于感应电流对人体带来刺痛感,有可能造成高空摔跌的二次事故。
上所述,故本条规定在330~500 kV塔上或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如穿静电防护服。但需提醒:穿上静电防护服后,还必须穿上导电鞋,否则,由于鞋子绝缘,静电感应将更大。
至于220 kV塔上作业人员,尽管不要求穿静电防护服,但穿上导电鞋还是必要的。
以,笔者建议:在带电的220 kV线路杆塔上及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应按DL409-91《安规》(电力线路部分)(16开本)和DL408、DL409-91《安规》带电作业部分条文解释要求,穿上导电鞋。 (金 韬 江苏苏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