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与电气火灾密切相关。加强电气从业人员的管理是抓好电气防火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建立电气安全岗位责任制
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建立电气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电气安全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电气操作规程,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学习、掌握这些操作规程。电焊、及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工等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加强电工的技术培训,定期举办电工培训班,学习基本知识、安装规程和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难题,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单位所有的电工必须经过考试取得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要建立严格考核制度并与单位的奖惩制度相结合,对于一贯努力学习业务技术、考试成绩优良可优先晋级,对于考试成绩不及格,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造成事故的电工,收回电工证,取消电工资格。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做好电气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1.建立电气防火档案,档案要有专门部门保管。电气防火安全档案要有完整的内容,包括:领导小组、电工小组成员名单、电气图纸;电工分片专责区,电气隐患部位,电气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灾危险部位等。对重要的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立卡;
2.电工必须有操作证,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3.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视、检查、保养,高空、高压作业要有两人以上进行,同时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4。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5.安装时按所需电流、电压选择导线截面和绝缘性能,不准有铜铝电线混接,房屋闷顶内应用金属管配线;
6.熔断器(保险丝)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选用;
7.凡在防爆、防潮、防尘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凡能发热起火的电气设备(各种镇流器、变压器等)不准安装在可燃的结构上;
9.凡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10.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用后应彻底拆除,如较长时间使用,必须正式安装。
三、加强值班管理
凡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必须坚守岗位,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
接班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班,当班负责人负责交班,如到交班时间,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可将情况报告上级听候处理。交班时,交班全体人员均应在场,以便于交待清楚,问明情况。交班负责人按值班日志所记项目逐项交待清楚。值班日志应包括以下各项:设备及配电系统运行情况、负荷电压变动情况、保护定量器、定值变动情况、事故情况及处理经过、有关文件通知、上级指示和对外联系事宜、检修进行情况及本班未完成之工作、其它有关运行之重要事项。交接班中发生事故应由交班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班;交接班完毕后,交接班负责人应在值班日志上共同签字。
下班停电时各部门车间、各科室凡是应停电的部位,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并由值班人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检查,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