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设施规范化
国家电力公司原安运部于1997年组织有关人员编撰了《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通过对广州抽水蓄能电站、天津大港电厂等单位的现场考察,又请电力安全方面的新、老专家多次讨论、审查,于1998年5月正式颁发。1998年7月月国电公司安运部以安运安[1998]57号文正式通知实施电力生产企业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
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是电力生产企业安全工作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安全标志、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警示线、安全防护的图形规范和配置规范,目的是指导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发供电企业在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为职工创造一个清晰、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体现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的总体形象。
国家电力公司分别以国电发[2000]195、196号文颁发的《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和《国家电力公司一流供电企业标准》中明确了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的内容。在《一流(达标)火力发电厂考核内容》文明生产部分明确要求:“设备标志齐全、清晰,介质流向清楚”、“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沟道、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在《一流(达标)供电企业考核内容》文明生产部分要求:“设备标志齐全、字体工整清晰,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程条例要求”、“线路杆塔及各种辅助设施的标志牌齐全、正确、醒目(线路名称、杆号及必要的相序标志、色彩标志和防护标志)”、“配电台架整齐规范、标志齐全”。因此,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是国电公司系统内发供电单位达标、创一流工作的必备内容,也就是说,创建国电公司达标或一流企业,必须做好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
对于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安运安[1998]57号文件明确作了规定:
(1)正在建设中的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电缆)线路,应按《手册》要求配置,并一步到位;已投运的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电缆)线路可结合设备大修逐步实施,最终达到统一;示范性内容可参照执行。
(2)实施电力企业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应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行推广的方法。
要做好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应落实以下几点:
①要落实责任。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是一项比较庞大的工程,从材料汇总、统计,到物资定货、现场安装、校对等,牵扯到方方面面,要保证工作顺利,机构的负责人应有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以便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②组织学习、领会有关安全设施规范化文件、规定的精神。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涉及专业多,标志、防护设施的标准、数量及安装地点明确,专业性比较强,有的是贯彻了最新规程、制度的要求。因此在具体工作实施前,一定要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领会安全设施规范化的文件、规定精神,避免走弯路。
③重视统计、汇总工作。这是能否保证设施、标志齐全的关键,要对照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等实地检查现场设备系统,做到不重复、不遗漏,标识名称统一、规范。
④重视施工质量。这是能否保证规范的关键,要制定严格统一的安装工艺,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对于影响运行的,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达到设备系统完好、美观的质量要求。
⑤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要按规范标准、按规定的职责分工,进行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验收,对查出的缺、漏、错等问题,要列出清册进行整改。
⑥建立检查维护制度。这是保证安全设施规范化能否保持持久的关键。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制度,要明确运行、补充、更新、检修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以保证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确保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