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一直是电力行业永恒而又严肃的主题。一起事故,也许仅仅起源于一个小小的失误,一个不经意的马虎,但任何一起事故对我们都是一场沉重的灾难。当工作的瞬间衍化成永恒的告别,我们除了痛心疾首之外,更感到安全之剑高悬在头上,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油然而生。因为处在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既是安全生产的受益者,又是事故发生时的受害者,更是引发事故的决定者。
安全生产重在防微杜渐,消灭事故必须从违章抓起,今年国家电网公司“百问百查”中也提出坚决用“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杜绝“三高”(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基层员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搁),实在是对症下药的一付良方。有了好药方,还须好药材,这味味药材都是由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组成,安全生产呼唤着有心人,安全生产要用“心”!
安全生产需要对生命的“关爱心”。《安全工作规程》中提出的“四不伤害”原则正是“关爱”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今年2月7日,甘肃金昌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带电作业,因管理不规范,审批程序不严肃,导致李某触电死亡。同年8月21日,湖南娄底新化县电力局配网110班班长王某在更换110隔离开关、恢复电缆头接线作业时,触电死亡……当鲜活的面容在我们身边消失,当家庭的天伦之乐再也不能重现,当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发生……又有谁不清楚弥足珍贵的生命在呼唤着关爱之心,珍惜生命、珍惜养育之情、珍惜手足情深,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铭记于心。
安全生产需要对工作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金钱可以买到才能,但要想得到他的忠诚和创造力,想使他努力地工作,那就要让他记住自己的责任。任何一项工作,没有责任就没有积极努力工作的动力,更谈不上良好的工作效果,作为一个社会人,作为一个电力职工,我们首先要学会肩负责任,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责任心是一种精神,责任可以使人产生激情,它可以使平凡的人成为杰出的人,当我们把责任刻在心底时才能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飞跃。
安全生产需要对岗位的“智慧心”。电力工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是需要高科技来支撑的,我们每一个生产岗位,包含着不同的技术含量,有着不同的技能要求。试问当我们对自己岗位所管辖的设备不熟悉,没有必需的技术知识,又如何去实施危险点预控、去做安全措施、去应付突发事故?唯有不断地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加快知识的更新,用精湛的专业技术来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再加上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这前人通过实践和教训得来的宝贵条例,那我们才具备了把“我要安全”转化为“我能安全”的能力。
“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的在控、可控,需要每一个电力职工从内因上找差距,从“心”开始,用“心”维护,“居安当思危,有备则无患”,我们的安全生产局面就一定能得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