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除了填写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之外,还必须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包括的内容有:
工作许可人按照工作票上规定的内容办理安全措施,并签名盖章,然后工作许可人进行以下工作:
1.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1.2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1.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并写下许可开工时间。
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为了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有人监护。如果在工作开始之前没有另外规定,则工作负责人就是安全监护人。他应该在工作开始之前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
工作班在施工过程中,监护人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监护全班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监护上。通常只有在全部停电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才可参加工作班工作。如果部分停电,则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可以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3.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1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离,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存。
间断后恢复工作时,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
如工作期限超过一天,则在每天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先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现场的确切情况上报上级领导,并在进入工作现场的各通路口派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在合闸送电之前必须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2工作转移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的工作条件、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3工作终结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方告终结。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规程规定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