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2) 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3) 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4) 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上,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5) 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6) 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7) 照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材、电线、易燃品;
8) 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9)凡用电工种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0)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1)每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12)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13)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14)各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