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1、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申请单》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