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并与其他房屋保持规定的安全距 离。
2、工地推行TN-S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难以做到三级配电的,严格实行二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如果分箱与末端箱间距超过30米,应架设分配电箱。
3、在地下电缆线、高压线附近施工,必须有满足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有可靠的外电防护措施,高压线防护架应按方案搭设。
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m,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5、电箱应统一编号,分配电箱、开关箱放置高度下口高于地面60cm,并有防雨、防尘措置。
6、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潮湿状态下使用小于15 mA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用电设置、机械设施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闸断电,并悬挂停电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9、现场用必须全部使用电缆,严禁使用护导线。电缆接头应做好“三包”(黄蜡带、防水带、黑包带),保证绝缘可靠,并不得承受外力;架空电缆严禁用裸露金属线绑扎。
10、现场生活和办公场所严禁乱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和办公室使用碘钨灯、电炉和电热器具。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合理配备消防器材。
11、油库、乙炔瓶和氧气瓶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器具和配电设施等必须具有防火、防爆功能,配电线路要穿管敷设。
12、特别潮湿和因作业环境要求应使用安全低电压的施工场所,应按12~36伏低压规定设置。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电工,建立施工用电档案,做好用电记录、安全检测记录和维修记录,施工用电设施安装维修、线路架设、接线等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