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电安全运行一般规定
(1)变电所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规定。
(2)变电所各种设备的技术记录及图纸、档案必须与实际运行设备相符合。当设备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更正。
(3)变电所内控制回路及保护回路的每个熔断器应标明名称和使用安培数。熔丝的容量须逐级配置,当回路中有故障时,不应越级熔断。
(4)变电所内的所有指示电压表、电流表均应标明允许值,调整时应及时更正;双方向的功率表,应标明受电及送电的方向。
(5)变电所电气设备均应有标志,且应符合相关规定。变电所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如接地、电流、电压回路断线、过负荷、压力异常、温度过高等,均应发出预告音响警报。
(6)变电所应具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2.变电所巡视的安全基本要求
巡视检查是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最基本的、最经常的工作之一。通过巡视检查变电所设备,不仅能监视变电所中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能及时发现设备的缺陷。运行中设备缺陷及时处理,是保证变电所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巡视工作中的人身与设备安全,巡视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巡视检查。运行值班人员在巡视检查时不得从事与运行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监视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设备缺陷,对设备缺陷的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只有遇到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才能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立即处理。巡视中,绝对禁止移开或越过遮栏而靠近高压设备,以免引起人身触电事故。巡视后,应随手关好门窗,并上锁。
(2)制定巡视周期。各变电所应根据多年运行情况,总结出有规律性的巡视检查周期,按照不同的班次、不同的季节、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运行方式以及不同的气候等条件,规定出每次巡视检查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3)巡视检查遇有雷雨天气,需要进入室外高压设备场区时,应穿试验合格的绝缘靴,并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以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4)巡视检查中,若发现高压设备有接地时,不要靠近接地点。在室内不得接近距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距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内,必须有第二监护人在现场,并穿好绝缘靴;若需要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戴好绝缘手套,以免因跨步电压、接触电压引起人身触电事故。
(5)从事单独巡视工作的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