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送易燃可燃的液体、气体、粉体及其混合物的管道系统,应在管道的始端、末端通过机泵、油罐等设备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2)管网内的过滤器、缓冲器等应设置接地连接点。
(3)管道系统接地一般采用焊接式,通过端子压接的方法,将接地线与接地端子牢固地连接。
如果管网系统中有部分管路或部件是非导体,除须将导体管路之间进行跨接并接地外,其非导体的管段还应在其表面设置导电的屏蔽层。具体作法是用裸铜软线作螺旋状缠绕或在其表面上装设金属网,也可以采用喷涂导电覆盖层的办法,加强电荷的泄漏。
(4)设备、管道采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必须保证2个以上的螺栓有可靠的连接,其间的接触电阻不大于10Ω。在一般情况下,可不另装跨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