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担负着输送、分配电能的任务,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裸露野外的特点。近年来,电力设施屡遭破坏,致使线路事故跳闸的事件常有发生,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运行。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是电力企业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电力设施保护亟待全社会关注,随着市场铜价格的一路攀升,在强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利欲熏心的犯罪份子,把目标瞄准了电力设备,造成电力设施频频被盗,多年来,因违章建筑、违章取土、违章采石、违章垂钩、肇事撞击损害杆塔、高楼抛物、气球广告碰撞电线造成停电事故时有发生等外力破坏造成的等等,给国家和电力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要保证电网的安全和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转,除专项打击外,还需要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一是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大电力设施基本常识的宣传,加大对电力设施盗窃、破坏所带来的危害的宣传。另一方面又要加大对保护电力设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二是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由各级地方政府牵头成立电力设施保护组织,制定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落实宣传,群众护线、技术防范、奖励与惩罚等工作。形成一个电力设施的保护网络。电力企业、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实行专业护线与群众护线相结合,切实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以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三是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大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力度。大力侦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抢劫、盗窃电力设施破坏和盗窃案件中,对于造成损失的认定不应只认定其直接经济损失,应适当考虑其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加大打击的力度。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应严惩此类犯罪分子,杀一儆百,以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四是要堵住被盗电力设施的销售渠道。电力企业、司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联合行动,开展清理整顿特种行业的专项斗争,严厉查处、取缔非法收购点,净化社会环境,为电网的安全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供电企业是无围墙工厂,电力线路是工农业生产的生命线,电力设施被盗,受害的不只是供电企业。全社会都来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群防群治,齐心协力,斩断伸向电力设施的“黑手”。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几点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缺少灵活多样、长期渗透的缺点,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进乡村播放教育电影,给中小学生发放教育书籍、利用小区张贴栏张贴典型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电力设施保护活动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保电氛围。
(二)加强与政府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
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离不开政府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扶持。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有关违法情况,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另一方面要经常开展一些活动,联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活动,联合当地政府开展违章建筑清障活动,联合林业防火部门开展防山火活动等。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防范处理措施
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不断创新防范方式,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强调“以人为本”,加强线路运行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提高巡线的到位率、准确率和处置率。
(1)打击电力设施盗窃行为一方面要堵住销赃渠道,联合公安机关对废品收购站收购盗窃电力设施给予打击,并定期实行暗访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要采取防盗技术防盗措施(提高防盗螺栓的安装范围),对重点区段线路及时改装、加装防盗设施,提高线路本身的技防水平。
(2)对一些重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施工情况,采取建立危险点监测档案跟踪处理办法,及时掌控第一手资料,对危险情况要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并上报有关行政部门。
(3)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建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建筑物,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做好统计,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方案时,要首先考虑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拆除、封堵门窗、更换绝缘导线、悬挂警示标志等方法补救。
(4)对于线杆上搭建的弱电线路,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依法责令违章搭建者予以拆除,以法律、条例为准绳,在依法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或协商解决或提请强制拆除。
(5)针对山火、焚烧农作物秸秆、垂钩、鸟害等电力设施破坏行为,在特殊季节,实行穿梭巡查,专人守候工作方法,对特殊地段,实现定点定人,建立完善在线监控手段,随时监控异常情况。落实防鸟害事故的措施,采取安装防鸟刺、驱鸟器、涂刷防鸟生物涂料等措施,防止鸟害事故的发生。
(四)变“自愿义务保护”为“有偿服务”。
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裸露野外的特点决定着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一是增强群众护线工的护线积极性。根据群众的工作劳动
时间、工作范围、维护质量、企业安全效益综合评定,合理合法地解决,使群众护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从而使电力设施保护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法律化迈进。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教育群众提高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的线索一经核实,应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并及时兑现,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维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