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电压、电流互感器运行中的规定
1.1电压互感器
1.1.1电压互感器运行参数的规定
1)电压互感器运行中的容量不准超过其铭牌的规定值。
2)电压互感器绝缘电阻值的规定
a、1000V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采用1000V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KV;
b、1000V以下的电压互感器,采用500V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 MΩ;
c、绝缘击穿熔断器采用500V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 MΩ;
3)熔断器熔丝的规定:
a、一次侧熔丝不得大于1A,二次侧熔丝不得大于2A;
b、一、二次侧熔丝必须用消弧绝缘套住。
4)运行中电压互感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短路。
1.1.2电压互感器正常运行操作
1.1.2.1电压互感器投入前的检查
1)设备周围应无影响送电的杂物;
2)各接触部分良好,无松动、发热和变色现象;
3)充油式的电压互感器,油位正常,油色清洁,各部无渗漏油现象;
4)瓷瓶无裂纹及积灰;
5)二次的B相或中性点接地良好。
1.1.2.2电压互感器的操作步骤
1)停电操作先拉互感器隔离开关,后拔下二次熔丝;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投入一次隔离开关时不要用力过猛,拉开时也应小心;
3)电压互感器一次侧不在同一系统时,二次侧严禁并列切换;
4)当二次熔丝熔点熔断后,在未找出原因前,即使电压互感器在同一系统时,也不得进行二次切换。
1.1.2.3电压互感器正常运行的检查
电压互感器在运行中,应每隔4h检查一次,其检查项目除了投入前的检查项目外,还应检查的项目如下:
1) 熔丝接触良好与否;
2) 各部分有无放电声及烧损现象;
3) 限流电阻丝有无松动,接线是否良好。
1.1.3电压互感器事故处理
1.1.3.1电压互感器故障类型
1)熔丝熔断的情况,一般表现为:
a、电压表、电功率表、功率因数表及频率表不指示或指示小,电能表不转或转得慢,低电压继电器动作,强励信号表示;
b、电压回路断线光字牌表示;
c、若是自动励磁调整装置用的电压互感器熔丝熔断时,发电机无功负荷下降,电压降低电流减少。
2)互感器本身故障、温度升高、内部有显著声音、大量漏油、火花放电、冒烟等。
1.1.3.2电压互感器的故障处理
1)二次熔丝熔断应立即更换;
2)一次熔丝熔断应拉开隔离开关后更换;
3)若是自动励磁装置用互感器一次熔丝熔断,则停自动励磁装置;
4)若是发电机仪表用电压互感器一次熔丝熔断,应立即通知汽轮机保持负荷,主控室加强监视发电机的定转子电流不变,停用该互感器,更换熔丝;
5)若是电压互感器本身故障,则应立即停止运行。
1.2电流互感器
1.2.1电流互感器运行参数的规定
1)运行中电流互感器容量不准超过铭牌值规定。
2)1000V以上电流互感器绕组的绝缘电阻采用1000V摇表进行测量其值不得低于1 MΩ/KV。
1.2.2电流互感器运行操作注意事项
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准开路,否则在二次绕组两端产生很高电压,可能烧坏电流互感器。
为了防止一、二次绕组间绝缘击穿时,高压窜入二次,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二次侧必需接地。
1.2.3电流互感器投入前的检查
1)按规定作必要的测量和试验工作;
2)各部分接线正确、无松动及损坏现象;
3)外壳、中性点接地良好;
4)瓷瓶无放电裂纹现象;
5)试验端子接触牢固无开路现象。
1.2.4电流互感器运行中的检查
在运行中,每4h应检查一次电流互感器运行状况,其检查项目除了以上投入前的检查项目外五以外,还应检查如下项目:
1) 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2) 内外部有无放电现象及放电痕迹;
3) 干式电流互感器应无潮湿现象;
4) 二次有无开路现象。
1.2.5电流互感器故障处理
1)电力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开路,表现为电流表、电功率表不指示或指示少,电能表不转或转得慢,如是差动回路,则表示为差动回路断线信号发出。
其处理方法,应立即对试验端子短接,将相应的直流跳闸压板切除,如无效时,应短接各部端子排、仪表、继电器的接线端子,仍无效时,则转移负荷,断开相应断路器,联系继电班处理。
2)如发现接触松动、冒火花或振动过大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及车间,研究处理。
3)如发现瓷瓶、套管闪络、炸裂或冒火,套管端子或各部触点温度超过85℃时,应立即断开该断路器,停止该设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