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管理的核心是项目效益,效益靠电力市场的需求,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期来实现。而光靠施工建设期来努力是不的,因为设计原则、技术参数、案的确定都是在项目的前期工—预可研、可研阶段就确定,也就是说水电项目的基本轮早在前期设计工作中就已形成,到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行中发现问题,要纠正十分困难。水电建设项目要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前期设计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1水电建设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当前水电的建设需兼顾防洪、航运、灌溉、环保等多方面的社会效益,发电仅仅是其中的一方面。但行业部门不愿合理分担相应投资,使水电项目效益在前期工作阶段易处于被动、不利的境地,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也不同程度反映出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协调工作的不到位。1.2水电站的装机、单机容量的规划设计规范原则还不适应厂网分家、电厂独立经营、竞争上网的电力市场要求。在前期设计中追求理想的水能经济指标,水能利用率取值过大,使电站在并网运行后与设计的水能经济指标相差甚远,以致影响投资效益。
1.3建设资金运作测算单一,财务评价抗风险能力差,对投资者、经营者决策指导作用较弱。
1.4前期工作费用紧张,到位严重滞后,不少项目深度勘测工作缺乏科学客观的检查手段与核定方法,使某些项目的地质问题,在前期工作阶段暴露不充分或者认识不足,造成因地质原因影响工期与造价的情况时有发生。
1.5水电设计工作未引入竞争机制。投资者对水电前期工作的原始资料、研究成果并不享有知识产权,由于没有引入招投标机制从而产生设计部门为业主服务的观念淡薄。
1.6水电建设的移民安置工作停留在补偿安置上,没有深入细致的进行开发性安置与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规划的研究,达不到稳定移民的目标。
2加强水电建设前期设计管理工作的思考
云南电力集团公司为推进云南水电的开发,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下,积极筹资、贷款参与前期工作,并本着尊重前期工作管理的历史与惯例,充分发挥与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有关筹资方关系的原则,积累了丰富的水电前期设计管理工作经验。但从规范前期设计管理工作看,还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 规范水电建设前期管理工作
水电前期工作目前分为河流的流域与河段规划,项目的预可研、可研等阶段。这些工作的管理在我国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必须把政府、行业、企业三者行为的关系,恰当地进行分离,并逐步到位。流域和河段规划,主要是解决开发方式,资源的综合利用,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体现,以及行业间的统筹兼顾,协调平衡,保护投资者合法、合理的权益,都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应由政府综合管理部门为主导进行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企业积极参与,这也与目前规划工作经费的来源为财政开支与行业专项费用相一致。
项目的预可研和可研阶段是在规划基础上,结合项目而开展工作,这时资金来源,转入以行业、企业或开发公司投入与融资。从目前情况看,不论是规划或是预可研、可研的任务只能是水电专业设计院来承担,一个项目的各个阶段设计工作尽管在理论上可由不同的设计院来完成,但在实施上,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仍有相当的难度。结合国家电力体制中改革与设计任务由指令性改变为合同形式,这就为水电设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带来了丰富的内容与深刻的内涵。由于目前电力公司与开发公司管理人员知识面相对较窄、较浅,对参与水电前期工作时间较短,深度较浅,且专业不齐全,设计管理的经验不多,要胜任设计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素质,配备相应人才;另一方面更应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我们认为水规总院的领导、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多年从事水电前期设计管理,不少同志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工程技术水平,应成为我们的高级顾问和咨询专家,不论以个人或公司的形式,在项目业主聘请下参与水电前期设计管理工作,并以协议或合同形式做好投资者的顾问,使设计院把优秀设计成果作为商品推入市场竞争。
2.2 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水能经济指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完善,必然形成市场是水电发展的导向,效益是前提的格局。在水能资源丰富的省份,特别是水电比重较大的省网,如何因地制宜合理确投资,而脱离电力市场的扩大装机规模论证、提高单机容量的规划时有发生,使年利用小时下降,闲置容量偏大,投产后长期达不到设计水平。在没有调节水库建成以前,电网内枯期缺电,汛期窝电十分突出。同时在只算投入分析和理想计算收益的情况下,往往把原本一、二期建设装机的工程,缩短为一次建成,却得不到超前投入的效益。所以必须改变全国统一的水能规划原则,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电网对项目的要求特点,作为项目容量规划原则,结合水能经济指标,近期、长期项目效益统一分析。从而作出合理的选择容量与装机台数,以及分期建设还是一次建设的方案,以求得到最大效益目标。
2.3 深入细致地做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是水电项目本身的需要和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历来水电前期工作对移民安置侧重在实物调查和补偿指标上,静态计算工作较为细致,无法适应项目立项后的动态实施。随着国家对移民工作的更加重视,需要水电立足开发性移民,做到长治久安,要求我们设计部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与各级移民机构合作,做好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后期扶持规划。开发性移民不仅仅增加移民投资,更重要的是做好相关开发项目的市场分析、效益分析、项目实施等可研工作,这对我们前期工作提出了很宽的工作范围与较高、较深的工作要求。这是以前从未经历过的,设计院、地方移民部门要共同努力,象对待电站可研设计那样,做好每一个开发性项目的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
2.4 重视财务评价工作
财务评价是经济评价的前提和基础,项目财务评价是否可行是项目生存的前提。电这一特殊商品,它要求在瞬间完成产、供、销流通过程,必须做好电站并网地区电力、电量需求平衡测算、电价允许水平测算。水电的电量受年际与月际间不平衡性外界条件影响较大,并直接反映在电网对电力、电量的吸收和上网电价上。以往水电项目财务评价的基点是以项目本身的设计水能利用,建成电站投入总费用与生产运营成本为基础,以电站自身的利益为保证,这脱离了电力销售与用户这一核心环节。因为电价快速上升势必带来电力、电量增加趋缓、甚至在部分地区停滞或负增长,一些部门电费回收困难与欠费大幅上升,最终仍不能保证项目的财务评价测算。其二,财务评价中电价测算边界条件,物价部门与设计部门在这方面是有差别的。如还贷原则、投资者的回报率,生产期的成本等方面。其结果是一般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远低于设计部门的测算电价。这里需要指明的是高上网电价的财务评价恰恰说明了该项目竞争能力差,在市场经济中是高风险的投资项目。
而按物价部门核定电价的新建电厂,基本上能正常经营,这说明我们设计部门的电价测算方法必须修改。按物价部门电价测算为基础,电网吸收电量必须以整个经营期电网需求分段加权平均计列为准则。此外资金运作方法对财务评价影响相当敏感,应做到合理安排建设期资金,合理安排资本金的注入时机,以及多渠道融资、延长还贷年限。
2.5 以合同形式加强前期设计费管理
前期工作设计费的核定和支付目前在我国基本上仍是行政管理形式,按规定的计费办法、设计定额、调整系数计列,由设计主管部门核定,有关方面按协议筹资,或企业贷款支付,费用的核定和支付很不规范,投资者的权益不能充分体现,设计部门也往往不能及时得到完成工作的相应费用。通过中泰合作进行景洪水电站的可研阶段的设计管理,得到了极大的启示,已在省内中型水电项目试行,并取得了经验。从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推进改革、规范未来的前提出发,设计费的核定可以现行计费方法为基础,协商确定系数的调整;对勘测费的核定,借鉴景洪方式,把设计院所列勘测量明确为预估量,合同结算将按在实施中设计提出计划,经合同甲方批准后实际完成并提出的成果量,以合同中分项单价进行结算;对待特殊专项费和科研试验费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列入合同,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我们认为这样可以体现投资者的权益,合理使用前期费,提高出资方对前期工作管理力度,推进设计工作的商业化进程,确保电站地质工作质量,为最终设计工作引入招标竞争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