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灯柱、照明灯具检修作业前(中、后)的验收试运行的全部工作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各种灯柱、照明灯具检修作业。
二、开工前应完成的工作
1、应做修前调查,确定主要修程。
2、携带的工具、材料、备品与工作任务相同。
3、工作组员对工作任务明确。
4、各项安全措施齐全。
三、检修中应做到
1、做好修中检查,精检细修。
2、按标准化作业程序进行。
四、检修内容
㈠、保养范围
1、检查柱体、台架、登高设备和防护设施,紧固各部构件,对锈蚀部分进行除锈涂漆;
2、清扫检修灯具,调整灯光,更换不良灯具配件;
3、检查控制装置及配管、配线;
4、检查光电控制器性能;
㈡、检修范围
1、检修及校正柱体、修换台架、登高设备;
2、更换个别不良灯具;
3、修换控制装置、更换不良元件;
4、更换不良配电器箱。
五、修后的验收试运行
承修者应办理竣工手续,由公司组织有关施工、运行、检修人员进行验收。
六、各类检修完成后手续完备,符合送电条件的,均可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