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箱变巡视按时间划分为定期巡视和进行其他维护、检修工作时的巡视,按照线路状态分为运行状态下的巡视检查和事故跳闸状态下的全面巡视检查,按照巡视性质分为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当气候异常、线路非正常运行、或新设备投入运行时,需要增加巡回检查内容及次数,一般送出线路每季度一次,集电线路及箱变每两个月一次。
2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箱变巡视中应包括对线路杆塔及基础、导线、避雷线及光缆、金具箱变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巡视,其巡视内容参照本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执行。
3任何巡视均应填写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箱变巡视记录。
4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够及时处理的逐级上报,制定解决措施和防止扩大措施。
5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箱变巡视应为两人一组;
6巡视过程中要根据设备近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如故障处理后重新投运的线路、跳闸频繁的线路、放电严重、温度偏高的箱变、带病运行的线路及箱变、新投入运行的线路及箱变。
7若发现设备隐患或缺陷,按照缺陷处理程序则应及时报告和处理,查明原因,从而达到避免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的目的,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进行备案。
8定期巡视时要依据风功率预测、天气预报等天气预测工具合理安排巡视工作,减少电量损失;
9线路及箱变故障检修后巡视周期要适时调整,掌握检修后设备运行状况,确保线路及箱变的安全、健康运行;
10风电场要详细记录所有线路及箱变巡视情况及缺陷处理情况 ,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11坚持月度例会制度,每月由风电场生产人员开展一次分析会;
12线路及箱变巡视工作要风机巡查、消缺、定期维护工作进行,减少人员劳动强度和故障停机时间;
13大风季、雷击、或线路及箱变放电等隐患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巡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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