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器零件(或l件)产生机械危险的条件
(1)形状和表面性能:切割要素、锐边、利角部分,粗糙或过于光滑。
(2)相对位置:相向运动、运动与静止物的相对距离小。
(3)质量和稳定性:在重力的影响下可能运动的零部件的位能。
(4)质量和速度(加速度):可控或不可控运动中的零部件的动能。
(5)机械强度不够:零件、构件的断裂或垮塌。
(6)弹性元件(弹簧)的位能,在压力或真空下的液体或气体的位能。
2.机械伤害的基本类型
(1)卷统和绞缠。引起这类伤害的是作回转运动的机械部件(如轴类零件),包括联轴节、主轴、丝杠等;回转件上的凸出物和开口,例如轴上的凸出键、调整螺栓或销、圆轮形状零件(链轮、齿轮、皮带轮)的轮辐、手轮上的手柄等,在运动情况下,将人的头发、饰物(如项链)、肥大衣袖或下摆卷缠引起的伤害。
(2)卷入和碾压。引起这类伤害的主要危险是相互配合的运动副,例如,相互啮合的齿轮之间以及齿轮与齿条之间,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进入啮合部位的夹紧点,两个作相对回转运动的辊子之间的夹口引发的卷入;滚动的旋转件引发的碾压,例如,轮子与轨道、车轮与路面等。
(3)挤压、剪切和冲撞。引起这类伤害的是作往复直线运动的零部件,诸如相对运动的两部件之间,运动部件与静止部分之间由于安全距离不够产生的夹挤,作直线运动部件的冲撞等。直线运动有横向运动(例如,大型机床的移动工作台、牛头刨床的滑枕、运转中的带链等部件的运动)和垂直运动(例如,剪切机的压料装置和刀片、压力机的滑块、大型机床的升降台等部件的运动)。
(4)飞出物打击。由于发生断裂、松动、脱落或弹性位能等机械能释放,使失控的物件飞甩或反弹出去,对人造成伤害。例如:轴的破坏引起装配在其上的皮带轮、飞轮、齿轮或其他运动零部件坠落或飞出;螺栓的松动或脱落引起被它紧固的运动零部件脱落或飞出;高速运动的零件破裂碎块甩出;切削废屑的崩甩等。另外,弹性元件的位能引起的弹射。例如:弹簧、皮带等的断裂;在压力、真空下的液体或气体位能引起的高压流体喷射等。
(5)物体坠落打击。 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它们意外坠落时,势能转化为动能,造成伤害。例如,高处掉下的零件、工具或其他物体(哪怕是很小的);悬挂物体的吊挂零件破坏或夹具夹持不牢引起物体坠落;由于质量分布不均衡,重心不稳,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倾翻、滚落;运动部件运行超行程脱轨
导致的伤害等。
(6)切割和擦伤。 切削刀具的锋刃,零件表面的毛刺,工件或废屑的锋利飞边,机械设备的尖棱、利角和锐边;粗糙的表面(如砂轮、毛坯)等,无论物体的状态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这些由于形状产生的危险都会构成伤害。
(7)碰撞和刮蹭。 机械结构上的凸出、悬挂部分(例如起重机的支腿、吊杆,机床的手柄等),长、大加工件伸出机床的部分等。这些物件无论是静止的还是运动的,都可能产生危险。
(8)跌倒、坠落。由
于地面堆物无序或地面凸凹不平导致的磕绊跌伤,接触面摩擦力过小(光滑、油污、冰雪等)造成打滑、跌倒。假如由于跌倒引起二次伤害,那么后果将会更严重。
人从高处失足坠落,误踏入坑井坠落;电梯悬挂装置破坏,轿厢超速下行,撞击坑底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机械危险大量表现为人员与可运动物件的接触伤害,各种形式的机械危险、机械危险与其他非机械危险往往交织在一起。在进行危险识别时,应该从机械系统的整体出发,考虑机器的不同状态、同一危险的不同表现方式、不同危险因素之间的联系和作用,以及显现或潜在的不同形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