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机械产生的危险是指在使用机械过程中,可能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伤或危害的起源。由于危险是引起或增加伤害的条件,所以我们常称为危险因素。危险通常与其他词组合使用,或具体限定其起源的特定性质,如机械危险、电危险、噪声危险等,或预测对人员造成伤害的作用方式,如打击危险、挤压危险、中毒危险等。还有其他表述形式,在此不-一列举。机械的危险可能来自机械自身、机械的作用对象、人对机器的操作,以及机械所在的场所等。有些危险是显现的,有些是潜在的;有些是单一的,有些交错在一起,表现为复杂、动态。随机的特点。因此,必须把人、机、环境这个机械加工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用安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识别和描述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危险状态以及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为机器的安全设计以及制定有关机械安全标准和对机械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提供依据。
1.按客体对人体的不利影响分类
按客体对人体的不利影响,危险有害因素可分为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这是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学领域长期延用的分类方法。
(1)危险因素,即导致人员伤亡的因素。该因素强调危险事件的突发性和瞬间作用,例如,物体打击、切割、电击、爆炸等。
(2)有害因素,即导致人员患病的因素。该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危险因素的累积作用效果,例如,粉尘、振动、有毒物等。
2.按不利因素的性质分类
按不利因素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生理心理因素。这是前苏联标准规定的分类方法。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的因素。运转的机器,机械设备的可动部分,能移动的零件、毛坯和材料,破裂结构,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有害气体、噪声、振动、电的危害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的因素。该因素按对人的肌体作用特征不同,又可分为有毒的、刺激的、致癌的、器官病变的化学性危险因素;按进入人体的渠道不同,可分为通过呼吸道。肠胃消化道、皮肤和粘膜等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的因素。该因素主要包括:细菌、病毒、螺旋体、真菌等致病微生物及其生命活动产物;植物和动物等大机体。
(4)生理-心理性危险和有害的因素。如:体力负荷过大(长期静态型或动态型的体力超负荷);神经心理负荷过重(脑力过度紧张,个别器官过度紧张,劳动单调或感情负担过重)等。
3.按诱发事故的危险源分类
按诱发事故的危险源不同,可分为机械能、化学能、电能、热能、放射能等有害因素。这是日本青岛贤司根据引发事故的能量形态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4.根据机械设备自身的特点、能量形式及作用方式分类
这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参考工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采用的分类方法。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机械危险,另一类是非机械危险。其中非机械危险又可分为电气危险、温度危险、噪声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违反安全人机学原理产生的危险等。
对机械加工设备及其生产过程中的不利因素,不再细分危险与有害因素,一律称为危险因素。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同一危险因素由于物理量不同,作用的时间和空间不同,有时导致人身伤害,有时引起职业病,有时甚至二者兼有,硬要人为地将同一危险因素时而视为危险因素,时而视为有害因素,反而会造成认识混乱,不利于危险因素的识别和风险的分析评价。本课件采用的正是这一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