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俗称劳动防护用品)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安全防护作用,劳防用品质量的好坏与否,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从而影响至0企业的安全生产。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来非常重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遵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994年4月颁发的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到一人一卡制,帐物相符。
为了确保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在同等价格基础上货比三家,在价格和质量同等情况下比信誉。2003年公司在Iso14000、oHsAs 18000认证过程中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客商进行了现场评估,对特种劳防用品还要求外地供应商必须经过国家或上海市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获得产品合格证、准产证和外地劳动防护用品在沪的销售许可证,确保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同时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在生产作业现场大部分公司职工都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但也有一些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不强,曾经发生过事故。公司抓住这个现象举一反三,通过教育让每个职工都能意识到正确
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同时在全公司开展了劳防用品催领制度,要求车间仓库保管员把每个职工的劳防用品登记卡进行整理,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立即通知本人,特别是加强了对安全帽的管理工作,做到强制更换。
以前有些劳务工外包队负责人为了节约开支经常购买劣质劳防用品给外包工使用,这些劣质劳防用品根本起不到安全生产的保护作用,反而为事故留下了隐患。为此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劳务工发放劳防用品》的有关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凡在公司工作的劳务工与公司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统一工作服,正确使用和穿戴劳防用品。全承包劳务人员的劳防用品自行解决,但其进货渠道必须与公司相同.统一到公司所属的江南卢浦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这样一来,劳务人员的劳防用品有了质量上的保证,进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