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在操作前需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2、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吊机开动之前须检查确认后方和底下没有人,方可开动;在工作时,设专人负责指挥,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
3、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准任何人在机械回转范围内进行任何工作。
4、机械夜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地点有足够的灯光照明,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安全。确保现场交通安全。
5、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赤脚。
6、施工现场运土车运土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以保证场地内施工人员的安全。
7、各种土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8、各种土方机械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不准带病作业。
9、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剩余材料,不准乱堆乱倒在铺道上或人行道上。
10、现场井位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落。
11、施工现场进行局部围档,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2、机械挖土时需严格遵守挖掘机械的安全操作过程。需要人、机配合施工时,人员未离开挖土机臂杆旋转半径内,机械操作人员不准从事挖土作业。
13、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14、压路机作业后,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路边、斜坡及妨碍交通的地方。
15、平地机起步前,检视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及行人,先鸣声示意后,用低速档起步,并应检视并确认制动器灵敏有效。
1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7、多台机械同时配合作业时,应前后左右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