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一般规定
1、 调度绞车属于机电设备, 由矿机电运输科实行统一管理,对绞车分类建帐、建卡,并采用图表管理。各单位需使用、撤除等都必须到机电运输科办理使用、撤除等手续。(附:安装、拆除措施单)
2、 凡是要新安装调度绞车的地点, 都应由安装单位的技术员和安监人员共同参加位置的选定,并达到“煤矿安全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和“安全、合理、好操作”的要求。如坡度大于16度、长度超过30米的倾斜巷道中要使用调度绞车,应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
3、 所要安装使用的调度绞车, 必须先经过检修, 质量达到“煤矿机电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电气设备 (电动机、控制开关、操作按钮等) 必须达到防爆要求,并取得防爆检查员发给的防爆合格证。第一次新投入使用的调度绞车在使用前也必须进行检查维修、加油配齐缺件等。
4、采煤各队、机电队、运输队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以上调度绞车质量检查,每三个月对调度绞车进行一次加油, 并将检查加油的情况填入记录备查。一台次未加,处罚50元。
5、钢丝绳在调度绞车滚筒上的绳头,必须使用压板压住,并且所压的钢丝绳要平整,不得磨损电机端盖。钢丝绳的出绳必须从滚筒的上部出绳,在司机的操作侧必须安装保护罩。否则处罚50元/台次。如因需要在两方进行操作的调度绞车,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审批后方可执行。
6、在使用或新安装的调度绞车,必须备齐声光回铃信号。斜坡上下坡口必须安装红灯警示信号。绞车的各部位(制动闸、工作闸、按钮、开关等)灵活、可靠,各部位符合完好标准,不允许闸把超过限定位置。否则按不完好处罚50元/台次。
7、安装或拆除绞车必须到机运科办理措施。并在三天内将调度绞车回收单和调度绞车管理牌交回机运科。否则处罚50元/台次。
8、 调度绞车司机必须经矿培训, 并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如已通过培训,但在现场操作时未带证操作的司机,按无证处理。调度绞车司机的年审按矿务局(97) 330号文件要求,每二年由矿进行年审一次。
9、 调度绞车的提升数量见附表3,计算方法见附件。
㈡、安装规定
1、调度绞车的安装位置应无积水和淋水,底板坚实、平整、不变形,顶板和巷道壁要用笆片背严,并且该处不得有瓦斯积聚。调度绞车基坑应提前一天作好,通知机运科验收后方可浇灌。
2、安装调度绞车的峒室、 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支护间的距离不少于0.1米, 距轨道边沿距离不少于0.40米。绞车基础必须高出周围巷道0.1米。
3、调度绞车的安装必须平稳、牢固。所使用的基础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调度绞车基础的施工必须符合图纸规定。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面约150毫米,平垫应齐全,严禁用大螺帽代替平垫。平垫上应上齐上紧两颗螺帽。
4、调度绞车安装完毕后,安装钳工必须仔细检查安装情况,并进行试车调试,完全符合使用条件后才能交付使用。
5、调度绞车使用的导绳轮必须是在5吨及以上,强度必须满足要求,采用封闭形式挂钩滑轮,固定牢固、可靠。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下列其中的一种方法进行安设。
⑴、方法一,采用立人安设倒向滑子
在煤巷或半煤岩巷道中安设倒向滑子时,要求所打的立人倾角35~45之间,顶、底板坚实、可靠,无空顶现象,立人在底板的安设时,前方必须有道枕;立人顶部必须采取抱箍、链条等多种形式将其固定牢靠,立人的下部所固定的倒向滑子的高度,要以道枕相平行,并且固定要紧固、牢靠,不得有下滑现象。如图一所示。
⑵、方法二,无腿棚加横梁安设倒向滑子
在煤巷或半煤岩巷和全岩巷道中安设倒向滑子时,在要安设倒向滑子的前方(板钩不进倒向滑轮为准),采用2.2米~2.5米的横梁,垂直于轨道上面,用无腿棚卡于钢梁上进行固定,为了牢固可靠,钢梁的两端各采用两付无腿棚进行加固。两付无腿棚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0.1米,其深度在0.8米,并用楔铁楔紧。再将倒向滑子固定在横梁上,固定要紧固、牢靠。
㈢、调度绞车的挂牌管理
1、所使用的调度绞车都要悬挂统一的绞车标志牌, 各使用单位或调度绞车司机必须按牌板上的内容进行管理。如牌板丢失、损坏,由绞车使用单位按每块100元进行赔偿。
2、施工队离开该施工地点时,必须先到机电运输科办理调度绞车移交或撤除等有关手续。否则,处罚施工队队长50元,并另按每台调度绞车200元处罚施工单位(以该处施工地点所使用的调度绞车数为准)。
3、标志牌板上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损坏或将标志牌板乱挂乱放。否则按每块50元处罚使用单位,按每块20元块处罚技术员。
㈣、属于多队共用的调度绞车的牌板由机电队管理、维护。牌板由机电队悬挂。牌板如被损坏、丢失,给予机电队处罚处,在该地点使用的队也要分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