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作业前未制定作业方案盲目作业; | 清理矿槽粘结料作业前,制定好危险作业方案,报审批后严格按方案执行; |
2 | 矿槽岗位上下设备未停电冒险作业或槽上小车未定位而伤人; | 办理相关停电手续,应有遮挡防护设施 |
3 | 作业前工具不全或未确认; | 必须联系确认到位,并在被挖矿槽上插红旗或挂红灯信号,确认工具完好牢靠; |
4 | 进槽作业未确认空气炮是否停电、是否蓬槽,会出现物料坍塌事故; | 进槽前必须检查确认水阀、风阀已关闭,空气炮已停电; |
5 | 槽内有人作业,槽外用大锤敲打,会发生物料坍塌; | 槽内有人严禁用大锤敲打,先固定好梯子和铺好垫板,挂好安全带且垂直下落距离应小于等于1.5米; |
6 | 软梯或竹梯固定不牢、未按要求佩挂安全带、安全绳,清料方式不正确易造成坠落伤人; | 必须从上至下逐层挖料,每次挖料层高不超过1米,需转走松料时,人员、工具必须撤出,严禁边转边挖,槽内有人作业时,禁止在槽外壁敲打; |
7 | 作业中使用临时照明灯不规范; | 佩戴好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站位合理,移动照明必须是安全灯; |
8 | 无人专人监护指挥,作业人员安排不合理。 | 指派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做好安全监护,合理组织人员轮班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