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井下职工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在行动中,应注意下列多项:
(1)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不得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矿石和木料撞伤。
(4)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是竖井,人员需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次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封堵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