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的安全检查
⑴放炮工到工作地点后,应先检查,火药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⑵清点检查放炮用具是否完全、完好。
⑶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特别需要检查顶板、支架和煤壁情况,如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班长进行处理后,方可工作。
⑷在检查工作面时,必须同时了解炮眼布置情况和炮眼个数,以便确定引药的数量。
2、装配引药的行为规范
⑴装配引药必须在顶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⑵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先将脚线理顺好,抽出一只手轻轻把住成束的雷管脚线,另一只手捏住抽取的单个雷管上端脚线,用力均匀抽出,严禁强抽硬拉。
⑶电雷管只允许由药卷的顶部(药卷平头端)装入,禁止将电雷管插在药卷的凹头端、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⑷装配引药,只准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竹、小木棍在药卷的顶部扎一个小眼,眼深略大于雷管长度,然后把雷管全部装入卷内。禁止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⑸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在药卷上紧绕一圈,锁上一个扣,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然后,再将剩余脚线暂时缠在药卷上。
⑹装配好引药的雷管脚线末端应加以扭结。
⑺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并点清数目,按照顺序摆好放在药箱内,不得丢失。